招標項目編號: WLZX201202-025
1. 招標條件
內蒙古吉煤礦業達萊胡碩煤礦地面建筑工程 已由內蒙古吉煤礦業有限公司決定開工建設,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該項目地面建筑土建工程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人為 內蒙古吉煤礦業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為企業自籌 。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達來胡碩煤礦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霍林郭勒市達來胡碩鎮,為新建礦井,年設計生產能力為 2000 萬噸,東北距霍林郭勒市約 18km 。項目建設主要包括礦建井巷工程建設、 地面土建安裝建設和設備購置等。本次招標的 內容均屬該項目的地面建設工程。
2.1.1 招標內容:本次 達來胡碩煤礦工業場地部分地面建筑及安裝工程招標,共分為七個標段:
第一標段:產品煤倉、篩分車間、招待所;
第二標段:辦公樓;
第三標段:聯合建筑
第四標段:獨身公寓 2 棟、住宅樓 2 棟;
第五標段:職工食堂、綜采設備庫、無軌膠輪車庫;
第六標段:原煤倉;
第七標段:鍋爐房、鍋爐及場區供熱管網安裝。
上述各標段的具體工程特征及工程量詳見招標文件相關章節。
2.1.2 招標范圍:上述招標內容的土建工程施工及安裝
2.2 工程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霍林郭勒市達萊胡碩鎮,霍林河煤田西南部 ( 1 、 2 號露天區中間 )
2.3 計劃開工日期: 2012 年 5 月 1 日
計劃竣工日期:在 2012 年 12 月 30 日前 主體完工, 2013 年 8 月 30 日前 全部竣工。其中,第七標段安裝工程中的兩臺 35 噸和兩臺 10 噸鍋爐及輔機、供熱管網等工程以及第四標段中的一棟獨身公寓要求在 2012 年 10 月 20 日前竣工,并達到使用要求。
2.4 工程質量標準: 符合國家《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相關標準的合格工程。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資質的獨立法人;第七標段的投標人還應同時具有特種設備安裝許可(鍋爐)二級(額定出口壓力≤ 2.5Mpa )及以上資質、機電安裝施工總承包資質的獨立法人;近三年至少有 1 項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與投標標段資質要求相適應的有效的項目經理或國家注冊建造師資格;技術負責人應具有相應專業高級職稱證書。項目、技術負責人應至少具有 8 年工程施工或技術管理經驗; 擬派出的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不得有在建工程。即不得在其它項目中任職,也不得在本項目中兩個或兩個以上標段中任職。
3.3 拒絕列入政府不良行為記錄期間的企業或個人參加投標。
3.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 7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同時中標 3 個標段。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2 年 2 月 14 日 至 22 日,每日上午 8:30 時至 11:30 時,下午 13 時至 16 時 ( 北京時間,下同 ) ,憑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明及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掃描件或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 外埠施工企業從事建筑活動須遵守工程所在地相關管理規定。
4.2 招標文件售價:第一標段: 4000 元 / 套;第二標段: 2000 元 / 套;第三標段: 1500 元 / 套;第四標段: 2000 元 / 套;第五標段: 1500 元 / 套;第六標段: 5000 元 / 套;第七標段: 2000 元 / 套。售后不退 。
4.3 郵購招標文件的,需另加手續費 ( 含郵費 ) 50 元。招標人在收到單位介紹信和郵購款 ( 含手續費 ) 后 24 小時內寄送。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 ( 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 為 2012 年 3 月 8 日 8 時 30 分 ,地點 長春市新民賓館四樓會議室(長春市新民大街 626 號) 。
5.2 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密封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內蒙古吉煤礦業有限公司
地 址: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
聯 系 人: 沙 先生 18604371369
劉先生 18943865757
招標代理機構:長春市萬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聯 系 人:劉 工 13844105660
陳 工 18744036929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