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原國家環保總局環發[2006]28號《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現將擬建池州市金山高志采石場“安徽省貴池區高家沖建筑用花崗巖礦年產20萬m3采礦工程項目”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池州市金山高志采石場“安徽省貴池區高家沖建筑用花崗巖礦年產20萬m3采礦工程”
建設性質:改擴建
項目內容:礦區位于池州市城區南東約15公里,行政區劃屬貴池區馬衙街道金山村,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7°38′26.76″,北緯30°37′46.35″,由約2公里的沙石公路與原318國(馬衙-墩上段)道相連。因原采礦許可證礦區北東邊地形較高,屬國有林地,根據林業部門有關要求不宜設置礦業權。池州市國土資源局于2011年8月份下發《關于池州市金山高志采石場礦區范圍調整的復函》(池國土資函〔2011〕254號)文件對原礦區開采范圍進行調整,礦區面積由原0.078km2調整為0.108km2,礦山隸屬于池州市金山高志采石場,主要開采建筑用花崗巖礦。礦山開采方式采用露天開采,開采方法為自上而下分臺階逐層開采,開采規模為20萬m3/a,礦山服務年限為26.86年(不包括基建期1.0年)。本次設計利用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量553.88萬m3(1440.09萬t),露天采場開采標高為+330m~+150m。項目基建工程包括:修筑礦山開拓運輸道路,新增設備有潛孔鉆機、反鏟挖掘機、裝載機等。
投資總額:總投資為1471萬元。
建設單位:池州市金山高志采石場
建設時間:2012年1月~2012年12月
二、環境影響預測評價和環境保護措施
1、環境質量現狀評價
根據池州市環境監測站的監測結果,本項目擬建區域環境空氣質量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中二級標準要求;地表水馬衙河水質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水標準;區域環境噪聲均能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1類標準。本項目擬建區域內環境質量良好。
2、環境影響預測評價
(1)水環境影響評價
營運期廢水主要來源于生產廢水、采場堆場的淋溶水和生活廢水。正常生產過程中無廢水排放,灑水抑塵以地面濕透為宜,不產生地表徑流,基本不會對地表水環境產生影響。在露天采場四周設截洪溝,在工業場地設置漿砌石沉砂池,露天采場設置石質沉砂池,排土場設置漿砌石沉砂池,開拓運輸道路區設置石質沉砂池,對場地內雨水收集后進行沉淀處理。本項目生活污水產生量少,采用旱廁收集后用于農肥。項目營運期廢水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影響評價
廢氣主要來源于穿孔、礦石破碎、礦石裝車時產生的粉塵。采場、開拓運輸道路、堆場采取灑水抑塵措施,能有效地除塵,無組織排放的粉塵能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的限值要求。破碎站產生的粉塵采取噴霧抑塵進行治理,粉塵排放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