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正式印發,明確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各環節規范。這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專門規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規范性文件。
通讀文件后,四川長虹潤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羅宏基的第一反應是:“機會來了!”
他口中的機會,來自廢舊動力電池這座“城市礦山”。在四川,“挖礦”的工作已展開——截至2024年底,四川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140.2萬輛,全省共有經備案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點近500個。
《辦法》進一步明確的,正是誰來“挖礦”、怎樣“挖礦”、如何規范運行等問題。
●這是全國首個省級層面專門規范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明確誰來“挖礦”、怎樣“挖礦”、如何規范運行等問題
●《辦法》提出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區域中心,由省級層面統一規劃布局,將有利于引導企業有序投資、有序發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復建設
●《辦法》創新提出實施省級綜合利用“白名單”企業培育工作,發揮優質企業示范帶動作用,并配套財稅、企業培育、市場推廣、技術創新等支持措施
為何出臺?
行業不規范現象突出,多數綜合利用企業“吃不飽”
“預計未來兩三年,我省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退役將迎來第一輪高峰。”四川蜀礦環鋰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劉蕓琿給出預測。
2014年,我國開始大規模推廣新能源汽車。2024年后,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將陸續迎來“退役潮”。近年來,四川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快速攀升,隨著時間的推移,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將迎來爆發期。
羅宏基介紹,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有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兩種方式,都有一定的技術門檻,如果操作不規范或處理不當,就會引發安全和環境污染等問題。
從2018年起,工業和信息化部先后發布5批次廢舊動力電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白名單”企業,四川共有2家企業入選。
作為四川首家入選“白名單”的企業,長虹潤天具備每年3萬噸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能力。“與國內龍頭企業相比,川企起步普遍較晚。”羅宏基坦言,目前企業的產能利用率并不飽和。
“四川擁有豐富的鋰礦資源、完整的鋰電池全生命周期產業鏈、新能源汽車生產廠等,同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增長迅猛,看似‘粥多僧少’,但多數綜合利用企業卻‘吃不飽’。”四川省循環經濟協會副會長、高級工程師湯一凡表示。“正規軍”吃不飽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廢舊動力電池流向了游走在“灰色地帶”的“小作坊”。同時,規范的綜合利用企業運營成本高,回收價格缺乏競爭優勢,就會出現“無米下鍋”的情況。
為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各個環節,國家層面已有相關管理辦法和標準出臺。“然而,從全省來看,行業中回收、貯存、運輸各環節的不規范現象依然突出,高附加值的綜合利用產業鏈未形成規模。”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負責人指出,因此,必須制定出臺適合四川省情的管理辦法。《辦法》應勢而生。
關注什么?
建設區域中心,確保廢舊動力電池進入正規利用途徑
“在回收循環利用行動中,‘回收’是首要環節,但因為涉及范圍廣、主體分散等問題,規范難度也較大。”湯一凡指出。對此,《辦法》明確,廢舊動力電池應交售給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確保廢舊動力電池進入正規利用途徑。
在回收主體上,《辦法》要求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依法承擔回收責任、履行回收義務。另一方面,規定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應按國家要求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設回收服務網點。
讓不少綜合利用企業感到興奮的,還有“建設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區域中心(簡稱區域中心)”。區域中心,是集成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儲運、拆解、檢測、維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功能的回收利用綜合體。
“考慮運輸成本管控、安全風險等因素,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基本遵循‘就近回收、就近利用’原則。”劉蕓琿說,在此背景下,由省級層面統一規劃布局,區域內主承載地與協同發展地共同推進,綜合實力較強的企業或聯合體牽頭具體實施建設的區域中心,將有利于引導企業有序投資、有序發展,防止低水平盲目重復建設。
“匯集區域內的廢舊動力電池集中處置,讓梯次利用能‘物盡其用’,讓再生利用能‘榨干吃凈’。”湯一凡補充。
在湯一凡看來,要保證《辦法》落地實施,需要政策支持,鼓勵產品創新和技術創新,引導省內產生的廢舊動力電池在規范渠道流通,還要嚴格監管,對回收、流通等領域中不規范行為嚴格執法。
《辦法》中已明確了相關措施。比如,四川創新提出實施省級綜合利用“白名單”企業培育工作,發揮優質企業示范帶動作用,并配套財稅、企業培育、市場推廣、技術創新等支持措施。同時,《辦法》要求移交、回收、運輸、綜合利用等各個環節均符合國家和省相關規范要求,并由生態環境、交通運輸、商務、市場監管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監督檢查。
“下一步,我們將加快出臺區域中心建設方案、省級行業規范條件等配套政策措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環境和資源綜合利用處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