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的“治黑煙百日殲滅戰”行動中,哈爾濱鐵路燃料煤炭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儲煤場因未經環評審批就正式投入使用,加上未對儲存的煤炭采取有效的防塵設施,被哈爾濱市香坊區環保分局處罰15萬元。
27日,記者跟隨香坊區環保分局執法人員來到位于印染街1號的哈爾濱鐵路燃料煤炭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儲煤場,執法人員對該公司現場下達處罰決定書,因該公司儲煤場未經環評審批正式投入使用,且儲存的3000余噸煤炭未采取有效防塵措施,所以對該公司罰款15萬元。在此前的檢查中,執法人員已經對該公司下達了處罰告知書。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被查后,公司已采用80塊苫布對未苫蓋的煤炭進行了苫蓋。現已要求員工煤炭運出要統一苫蓋,待剩余煤炭全部運出后,將停用煤場并進行轉型。隨后,記者又跟隨執法人員來到位于規劃路15號的黑龍江省規劃設計院。在此前的檢查中,該單位使用的4蒸噸供暖鍋爐涉嫌煙塵超標排放。執法人員在報請哈市環境監測中心站對其鍋爐進行監測后,確定該單位鍋爐煙塵超標排放近1倍。對此,執法人員對其下達了1萬元的環境保護行政處罰決定,要求該單位對其鍋爐及除塵設備進行檢修和限期整改。本次復檢,執法人員報請監測人員對該單位鍋爐進行復測。執法人員表示,如3日后監測結果仍超標,將啟動按日計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