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2015年第二批削減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要求,近日,我市明確取消5項行政審批事項。
取消的5項行政審批事項分別為:民辦學校以捐贈者姓名或者名稱作為校名審批,外商投資廣告企業設立分支機構審批,礦山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品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地熱、溫泉、礦泉水、鹵水、建筑用砂、磚瓦用粘土開采企業安全生產許可,中央、省駐德企業、市屬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認定。
此外,我市還承接了省級下放的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等12項行政審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