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省地礦局資源公司承擔完成的《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日前在南昌通過專家組論證審查,項目成果獲評優秀。
《江西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屬于江西省“十三五”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指導性文件,涉及未來5年江西全省礦產資源勘查開發與保護的總體布局,是依法審批和監督管理地質勘查、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活動的重要依據。省國土資源廳對此非常重視,于2015年12月作為重大攻關項目在全省進行了招投標。
省地礦局資源公司中標后,在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的情況下,與兄弟單位緊密合作開展了15項基礎研究,按時高質量地完成了各項規劃任務。
該規劃以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為依據,圍繞建設創新型地質強省、礦業強省和美麗中國“江西樣板”,以提高資源保障能力為目標,以轉變資源利用方式為主線,以發展綠色礦業為途徑,立足江西省主體功能區總體布局,統籌安排公益性地質調查與礦產資源勘查、開發、保護、儲備及對外合作等各項工作,確定了公益性調查與評價、礦產資源勘查和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方面重點目標、任務和規劃指標。
由國土資源部規劃司、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礦局、核工業地質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質局等單位領導和專家組成的論證審查組,對該規劃取得的成果給予了高度評價,認為該規劃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指導,緊密結合江西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充分體現了江西特色,極大地提高了江西省礦產資源規劃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