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城區的農民劉福泉竟用了不到一年時間,搞出“一種破碎裝置”,并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專利證書。

大小石頭一同粉碎
原有破碎機弊端多
8月13日,劉福泉向記者展示了由國家知識產權局頒發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該證書上標明的發明名稱為“一種破碎裝置”,專利權人為劉福泉、陽敦嵩,發明專利號為:ZL 2015 2 0361153.9,《實用新型專利證書》的授權公告日是2016年4月20日。
劉福泉今年35歲,是滿城區滿城鎮北辛莊村人。他說,“一種粉碎裝置”是他在2014年開始著手進行研究發明的,之所以研究破碎裝置,其實和自己的工作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原來,從劉福泉的父輩開始,家人就在滿城周邊承包石子廠,就在劉福泉子承父業后,他發現原有破碎設備,特別是碎石機,全部是將待破碎的石料直接輸送至碎石機內進行破碎作業,由于待破碎的石料內既含有大量大小不一的石頭,還含有近一半的土和碎石末,這些石料全部進入碎石機的破碎倉內統一進行破碎,這樣一來,尺寸小的石料經破碎后變得更小,品質低了,價也上不去。
歷時一年推敲,改裝后效果驚人
為了提高產量,也為了更好地利用現有碎石機,劉福泉和工廠的工人陽敦嵩開始琢磨改進。
沒有圖紙、沒有材料,沒有難倒劉福泉。從2014年開始,他先手繪了自家工廠里錘式粉碎機的圖紙,不管是在干活,還是在休息,只要有了靈感,他就找來筆和紙,把想到的一些機械構造畫下來,并反復推敲,最后終于獲得了成功。
2015年年初,劉福泉將自己發明的破碎裝置改裝到一架錘式破碎機上,沒想到,一個月后,他也被改裝后的效率嚇了一跳,“不僅生產速度上去了,生產出來的石子質量也比以前的要好,出渣率比原來提高了20%。”劉福泉說,而因為待破碎物提前進行了分離,也相應降低了原錘式破碎機的工作強度,單就電費使用上也省了不少錢,“以前一個月光電費就要近5萬塊錢,改裝后一個月才3萬多,差不多省了1萬5的電費。”
部分工地已試用,希望能批量生產
2015年3月,在施工操作中見到發明起了效果,劉福泉有了將發明申請專利的念頭。于是,2015年4月,劉福泉起草發明裝置說明書和圖紙后,遞交申請。可喜的是,歷經一年的審核,2016年4月,劉福泉終于拿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的《實用新型專利證書》。
劉福泉說,粉碎裝置適用于各種礦石,目前經過他改裝的破碎機已在部分工地試用,他也希望能批量生產,早日投用,使科研發明專利成果及時轉化為生產力,取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