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公布,資源稅法草案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2017年11月2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對砂石(天然砂、卵石、機制砂石)征收資源稅的標準進行了規定,及征收1%-5%或者1元-10元/立方米資源稅。對于從衰竭期礦山開采的礦產品,減征30%資源稅;從低品位礦、尾礦、廢石中采選的礦產品,減征20%資源稅。
”
今年共計58個政府立法項目
2018年政府立法項目涉及經濟、民主政治、文化、民生、生態文明、國防、外交等七個方面,共計58個立法項目。
注意到,在這些立法項目中,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有16項,包括專利法修訂草案、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原子能法草案等;新制定的條例或辦法27部,包括政府投資條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住房租賃條例等。此外,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15部條例進行修訂。
在公布立法計劃的同時,每部法律法規都確定了負責的部門。比如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由教育部起草,原子能法草案由國防科工局起草。還有的涉及由多個部門共同起草,如資源稅法草案由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把牢“紅頭文件”制發法制關口
《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要求,政府立法工作要把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項目,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列入工作要點的立法項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列入工作要點的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審議、由國務院提出法律議案的立法項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立法項目,作為政府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證高質高效完成。
同時強調,進一步健全立法項目征集和論證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制度、委托第三方起草制度、重大利益調整論證咨詢制度、立法后評估制度,努力凝聚各方共識、反映人民意愿、維護群眾利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政府立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獲得感。
在執行方面,要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把牢“紅頭文件”制發法制關口。要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在各地區、各部門全面推開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6項
資源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專利法修訂草案(知識產權局起草)
稅收征收管理法修訂草案(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
車輛購置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外國投資法草案(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起草)
檔案法修訂草案(檔案局起草)
著作權法修訂草案(版權局起草)
安全生產法修訂草案(安全監管總局起草)
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交通運輸部起草)
社區矯正法草案(司法部起草)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公安部起草)
耕地占用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國土資源部起草)
原子能法草案(國防科工局起草)
出口管制法草案(商務部起草)
密碼法草案(密碼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