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為進一步發揮稅收杠桿調節作用,支持礦業經濟發展,陜西省國土資源廳發布公告,將對我省利用低品位礦、廢石、尾礦提取礦產品的礦山企業,實施包括免征資源稅等在內的諸多優惠政策。 據悉,按照省財政廳會同省國土資源廳、省地稅局聯合下發的《關于我省資源稅有關優惠政策的通知》規定,我省將對利用低品位礦提取礦產品的企業,資源稅減按現行稅率的40%征收;對利用廢石、尾礦、廢渣、廢水、廢氣提取礦產品的企業,免征資源稅。為確保資源稅優惠政策有效落實,省國土資源廳積極組織地質、采礦、選礦等方面行業專家進行技術論證,確定了低品位礦、廢石、尾礦認定標準并予以公告,在此基礎上還制定了礦山企業申請資源稅優惠的辦理程序及提交的資料清單。 下一步,省國土資源廳將委托礦產資源調查評審指導中心對申請資源稅優惠的礦山企業開展相關的技術審查工作,屆時將根據技術審查結果對申請的企業是否符合資源稅優惠政策進行最終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