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中國建材集團與四川省人民政府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中國建材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志平,四川省委書記彭清華等出席簽約儀式并見簽。集團總會計師徐衛兵和四川省副省長朱鶴新代表雙方簽字,雙方擬在建筑骨料基地、大(中)型礦山建設等領域合作。

宋志平在會談中表示,中國建材集團一直十分重視與四川省的廣泛合作,已在新能源、新材料、信息顯示、新型房屋、新型建材、高端裝備、節能環保、水泥產業提質增效、智慧農業、綠色小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倉儲物流中心建設等多個產業領域進行了深度投資合作。此次恰逢四川省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中國建材選擇在四川省內以新能源、新材料為代表的多個產業領域進行投資,對四川省經濟結構轉型、高質量發展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彭清華表示,中國建材集團與四川合作基礎良好,希望以此次雙方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為新的起點,進一步加強新能源、新材料、信息顯示、新型建筑、節能環保等領域合作。
根據協議,雙方擬在建筑骨料基地建設、大(中)型礦山建設,水泥窯協同處置廢棄物(垃圾、污泥、危廢)等領域開展合作。
凱盛科技黨委書記、總經理彭壽,中國建材股份副總裁、西南水泥董事長常張利,西南水泥總裁姚欽,中材國際副總裁、成都院董事長焦峰等參加會談和簽約儀式。

日前,四川省國土資源廳發布了《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轉發〈解決我省砂石資源供需問題的工作建議〉的通知》,表示:四川省領導同意《解決我省砂石資源供需問題的工作建議》,并提出如下意見,需要認真落實,在當地政府統籌安排下做好相關工作,保障砂石資源供應。
《四川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于轉發〈解決我省砂石資源供需問題的工作建議〉的通知》的主要內容如下:
? 一、堅持“持續不斷、急用先供”原則,進一步開展砂石資源稟賦的調查評價和必要勘查,組織供需分析、優化布局等專題研究,提高規劃成果質量。
? 二、依據批準的礦產資源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在符合安全和環保的前提下,按規定出讓方式積極投放砂石資源采礦權。
? 三、市、縣國土資源部門要建立綠色通道依法加快辦理砂石資源采礦權延伸變更登記、臨時用地手續,確保礦山正常生產。
? 四、對擬列入淘汰關閉的砂石料礦山,確需為四川省批準實施的的重點工程建設供應砂石料的,若其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照齊全有效,滿是安全、環保、林業、水利和耕地保護等相關法規標準,經項目建設管理部門商企業報縣(市、區)人民政府同意報市(州)人民政府批準,具備恢復條件的可允許其臨時性生產,所采砂石只能專門供應經批準的重點工程項目。生產過程中應同時做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及恢復治理工作,工程項目完成后應及時完成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消除隱患,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驗收后予以關閉。
?五、積極支持高速公路、鐵路等重點工程建設單位將項目施工臨時采挖的廢棄砂石綜合利用于本工程建設,增加就地砂石供應量。
四川省關于《解決我省砂石資源供需同題的工作建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 一是加快合規砂石企業復產復工。
全力支持、保障合法合規砂石料開采企業的建設和生產,積極幫助停業整頓的砂石料生產企業加快整改、完善手續,在達到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要求后依法及時恢復生產,増加砂石供應。
? 二是拓寬資源供給渠道。
完善河道采砂審批和管理,積極開辟山砂、巖砂等新砂源。加大砂石資源稟賦的調査評價和勘査,準確掌握砂石資源信息,科學制定開發利用規劃,合理布局采砂點、采石點和砂石堆放場所。在符合開發利用規劃和安全、環保政策的前提下,積極投放一批砂石資源采礦權,并依法加快辦理砂石資源礦權的出讓、延續和變更手續,加快辦理砂石升采臨時用地等手須。
? 三是完善重點工程砂石供給機制。
對確需為四川全省重點工程供應砂石料的擬關閉砂石礦山,在證照齊全有效、符合法規政策的前提下,履行相關手續后可允臨時生產,所采砂石料只限專門供應重點工程。支持通過收購、重組兼并料場等方式,為重點項目配置專用料場。支持高速公路、鐵路等重點工程建設単位將項目施工臨時采挖的廢棄砂石綜合利用于本工程建設,増加就地砂石供應量。完善砂石價格風險分擔和爭議處理協調機制,支持采取簽訂補充協議或按合同約定等方式依法分擔風險。
? 四是加強砂石市場監管。
切實加強砂石等建材市場合格監管,重點查處價格壟斷、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規范生產經營秩序,建設規范有序市場。強化市場監督預警,加強對砂石供需形式和價格變動情況的監測,及時發現突出同題并采取化解措施。
? 五是強化政策統籌協調。
由四川省發展改革委牽頭制定加強重點項目砂石料供應保障的文件并抓緊印發(日前,省發展改革委己牽頭起草了初稿,會上己對抓緊出臺文件作了安排)。建立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重點辦)牽頭,水利、國土、環保、住建、交通、農業、林業、公安、安監等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聯動機制,及吋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涉及有關證照手續辦理事宜,相關部門要簡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辦理。
? 六是壓緊壓實工作責任。
市(州)、縣(市、區)作為河道砂石和非河道砂石資源出讓審批、監管的主體,應在解決砂石資源供應中承擔主體責任。接照審批、監管“誰批準、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重大項目砂石供應保障問題由縣級政府具體負責,市(州)政府統籌協調、加強監督。省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做好政策和業務指導。
各級政府要準確把握綠色發展和環保督查整改要求,對砂石生產企業堅持科學分類處理,堅持整改措施精準化,避免“一刀切”等。同時,仍要依法依規嚴格堅守環保、安全底線,堅決不放松違規違法整治,對于破壞生態且又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要依法依規關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