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提出“加快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建設美麗中國”,推進綠色發展,解決突出環境問題,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礦業轉型升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來,杭州以建設綠色礦山為抓手,大力發展綠色礦業,礦產資源開發布局更趨合理,結構更加優化,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礦山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日趨完善。
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
一是按照關停小礦、淘汰劣礦的原則,對一批生產效益差、環境保護影響大小型礦山實施關停。2016年至今,杭州全市累計已關停礦山超過30余家,全市計劃“十三五”期間關停礦山64家。
二是加大力度清理過期采礦權。按照制定下發的《關于開展過期采礦權清理工作的通知》,對杭州全市范圍內過期未注銷采礦權進行了全面梳理與清理,全市已累計注銷采礦權40余宗。
三是堅持礦山地質(生態)環境優先的原則,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建設。積極推進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發揮典型示范作用,使綠色礦山真正成為處理礦產開發與環境保護和諧發展的重要手段。
截至2017年底,杭州全市建成綠色礦山45家,綠色礦山建成率達到75%以上。從2018年起所有礦山根據不同礦種的行業標準開展綠色礦山建設。新建礦山采礦權出讓合同按約定綠色礦山建設內容和目標任務,在企業投產六個月內完成綠色礦山建設。對已建成綠色礦山重新開展綠色礦山核查,并按程序納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庫。

樹立“源頭治理”的理念。
建立“凈礦出讓”的工作機制。明確采礦權出讓前期地質基礎工作、審批手續和礦區內土地(林地)的征用(租用)、青苗補償等礦權出讓前期相關事宜的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和具體標準,由鄉鎮提出設礦申請并做好“凈礦”等相關協議簽訂工作,縣級國土資源部門牽頭,有關職能部門配合做好聯合踏勘、地質勘查、采礦權審批等工作,逐步解決各地在采礦權“凈礦出讓”過程中存在的標準不統一、方式不統一等問題,有效打破了“地方保護主義”,引進培育了建德海螺、富陽宏升等一批有實力的現代采礦企業,提了升我市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礦山生態環境保護水平。提高重點礦種準入門檻。制定出臺了《杭州市重點礦種開采區塊設置指導意見》。在強化新設礦山聯合踏勘和劃定礦區范圍論證制度基礎上,對礦區設置方法、礦山規模、地質工作程度、凈礦出讓、開采方式等出讓前期的相應工作系統化地提出了具體要求,力求做到資源儲量整體化、服務年限長期化、開發利用科學化、環境影響最小化,有效降低礦權出讓后的礦山開發風險,提高開發水平,促進礦業轉型升級。
樹立“規范管理”理念。
堅持工作重心下移,深入推進礦政管理人員到位、職責到位、巡查到位、臺賬到位和考核到位“五到位”標準化國土所建設,進一步明確國土所在礦政管理工作中管什么、怎么管問題。堅持地礦、執法監察和國土所三者合作參與監管機制,進一步明確基層國土資源所履行“巡查、制止、報告”,礦政管理機構履行“核實、移交、協助”,執法監察機構履行“調查、處理、移送”等具體工作職責,同時建立監管信息共享、發現制止互補、調查處理配合的協作機制,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合力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堅持先進技術平臺促進日常監管。建設完善礦政管理信息系統,通過借助信息技術、數據庫技術等手段,實現礦產資源規劃,礦業權交易,礦業權登記及勘查、開發監管,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等項目信息實時采集、過程監控、工作提醒、結果查詢、統計等,實現礦業權的全生命周期業務監管、全過程信息留痕的動態管理。
樹立“集約節約利用資源”理念。
立足杭州市礦產資源分布實際,大力發展以石灰石為基礎的水泥、脫硫灰巖、輕鈣和其他高附加值加工產品產業鏈,以花崗巖為基礎的各類石材、工藝品產業鏈,以大理巖為基礎的重鈣粉的產業鏈,實行分采、分類、分級,優礦優用,集約節約合理利用礦產資源,促進杭州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