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成一座年產30萬噸煤礦,這本身就是一件荒誕的事情,然而更荒誕的是,這背后竟然是由保護區管理局向有關部門出具該項目不在保護區的虛假證明,由此為企業辦成了各類相關手續;還有地方的水源地保護區原已存在商業地產項目,結果不僅未作清理,反而繼續違規審批新的別墅項目……
在中央環保督察的嚴格整肅之下,這樣的項目自然難以逃脫停產、注銷許可證或清理整改的命運。
5月29日,生態環境部通報了吉林等8省(區)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8省(區)督察整改方案均圍繞反饋意見研究確定整改目標,共計確定530項整改任務。
記者注意到,從8省(區)公開的整改方案來看,違規審批成為較為共性的問題之一,違規審批項目將面臨全面整改。

督察翻出多地違規審批“舊賬”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7年8月至9月組織對吉林、浙江、山東、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產建設兵團)等8省(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饋。
記者從8省(區)公開的整改方案中了解到,違規審批成為較為共性的問題之一,大量歷史遺留下來的違規審批項目被中央環保督察組發現并反饋給地方,要求整改。
其中,2014年,瑞豐礦業有限公司在琿春東北虎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成投運一座年產30萬噸煤礦,地上生產設施占用實驗區面積6.79公頃,開采區域與保護區重疊面積約2500公頃。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保護區管理局曾向有關部門出具該項目不在保護區的虛假證明,省環境保護、國土資源等部門相繼為企業辦理了相關手續。2015年,琿春市環境保護部門為該企業在保護區實驗區新建15萬噸洗選煤炭項目辦理環評審批手續。
為此,吉林省要求,該項目應立即停止生產,依法撤銷環保相關手續,注銷采礦許可證。2020年12月底前,實現植被恢復。
杭州蕭山區政府及相關部門2013年以來在錢塘江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違規審批“濱江東方海岸”等商業或地產項目,現場督察時兩個項目主體工程已基本建成,造成不良影響。嘉興市不僅沒有對新塍塘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原有5個商業地產項目進行清理,又于2014年違規審批占地面積達8000平方米的嘉德別墅項目。目前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違法項目占地達7.12萬平方米。
浙江省要求,建立生態保護屏障,2018年4月底前,拆除網迅硅谷科技園配套房8600平方米,復綠8700平方米,東方海岸區域復綠14000平方米。堤塘護欄加裝隔離網。同時,希爾頓酒店、嘉盛龍庭、越秀春天商務樓、中瑞商廈4個房地產項目臨河道一側砌筑隔離堤壩物理隔斷工程,2018年6月底前開工建設,2018年9月底前完成建設等。
同時,在圍填海方面的違規審批問題也較為集中。國家規定重點海灣和重點河口區域本應禁止圍填海,但督察發現,浙江省海洋與漁業局2015年7月以來在重點河口海灣違規審批44宗圍填海項目,共564公頃。東營市海洋與漁業局越權審批油氣開發用海項目,2013年以來,累計對海域范圍內111宗油氣開采項目予以登記發證,涉及海域面積330.2公頃;2015年9月,越權對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5宗圍海養殖項目予以登記發證,涉及海域面積222.1公頃。
截至2016年底,海南省共批準填海造地項目184宗,面積達4043公頃。其中2013年之后年均填海面積達550公頃,約為之前20年年均填海面積的5倍,海南省一些市縣在推進填海造地過程中決策不科學、程序不嚴謹、監管不嚴格,對局部生態環境造成明顯影響或破壞。儋州市政府及海洋部門化整為零違規審批,將填海項目拆分成36個面積小于27公頃的子項目,并于2013年1月21日一天內批準18個子項目,于2013年7月4日一天內批準另外18個子項目。
為此,各地政府均提出了針對性的整改措施。
多家大型企業存在違法、違規
中央環保督察過程中發現,多家大型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等問題,其中,中石油旗下多家公司被點名。
中央環保督察組向吉林省反饋,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在查干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內的29口油水井目前仍未按要求退出。位于實驗區內的145口油水井雖然制定了退出計劃,但確定的最后退出時間為2088年,對國家自然保護區管理規定置若罔聞。
為此,吉林省在整改任務清單中要求,2018年8月底前,完成緩沖區內6口油水井退出;2022年12月底前,其他23口油水井全部關閉退出;2032年12月底前,實驗區內145口油水井全部關閉退出。
山東黃河三角洲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是山東省唯一的國際重要濕地,近年來保護區侵占問題突出。截至2016年底,東營港經濟開發區在保護區內陸續建設山東朋聚化工科技公司等5家企業,侵占保護區248畝。2013年以來,中石化勝利油田分公司在保護區內違規新建159處油井等油田生產設施,37處位于核心區和緩沖區。截至督察時,保護區內共有油井等油田生產設施2481處,300處位于核心區及緩沖區。
山東省整改任務清單中指出,對5家侵占保護區的企業限期遷出,并進行生態恢復。對位于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油田生產設施全部關停,制定退出及生態恢復計劃。對位于保護區實驗區內的油田生產設施進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完善相關手續,制定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方案,嚴禁擅自擴大規模和破壞生態環境;對其中已停產或廢棄的油田生產設施全部拆除,并實施生態恢復。
青海省海西中石油青海油田公司采油生產、修井作業及管網泄漏產生的油泥砂為危險廢物,每年產生量約1萬噸,2013年建成的油泥砂處理廠實際處置能力僅為7000噸/年,截至督察時僅處置了1.9萬噸,大量油泥砂均就近隨意堆放,無任何防滲措施,場區內現有41座臨時貯存點,共堆存油泥砂8.7萬多噸,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環境保護部門監管缺位。
此外,督察發現,中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所屬企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程嚴重滯后,超標排放問題突出;烏魯木齊市米東區2016年2月被劃定為地下水嚴重超采區,但截至2017年7月米東區仍有91家工業企業的149眼自備水井開采地下水。其中中石油烏魯木齊石化分公司22眼自備井每年抽取地下水約2000萬噸,占該區域工業企業開采總量的60%左右。大量抽取地下水,導致該區域地下水位大幅下降,據監測2016年地下水位較2013年下降1.12~1.78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