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砂石等建材價格暴漲、甚至無貨,那么,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如何充分考慮到施工期間砂石等建筑材料對工程實施的影響?關于價格大幅變動后,超出幅度后的調整辦法,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共同分擔材料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建材價格,特別是砂石近期價格波動很大,一些地區漲幅大大超過建設工程發承包雙方合同約定波動范圍。
江西南昌:砂子買不到了,南昌市緊急通知保障群眾用砂;
陜西西安:多數砂石基地陸續停產,砂石緊缺;
廣東深圳:當地協會發文警示,砂石等原材料上漲近一倍;
河南鄭州:河砂價格暴漲至170元/噸、石子120元/噸,使用河砂的混凝土結算價格執行640元/立方;
安徽淮南:砂石、水泥價格依然持續上漲,且購買困難,2018年6月26日0時起,所有混凝土價格上調35元/方。
《水泥行業去產能行動計劃(2018-2020)》提出,實行去產能與節能減排量雙控制目標,三年內壓減熟料產能39270萬噸,關閉水泥粉磨站企業540家,水泥產能平均利用率達到70%,水泥產能集中度達到60%。2018年,全國范圍內完成壓減熟料產能13580萬噸,關閉水泥粉磨站企業210家。
早在2007、2008年,因人工、材料、臺班價格出現持續大幅度的漲落,全國多個省份已出臺文件,就“合同中未明確或強行約定承包人承擔全部風險”的問題作出明確規定,要求發承包雙方需簽訂補充協議,進行差價調整。
各地政府關于建筑材料價格調整的政策文件目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