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中央環保督察、“藍天保衛戰”等持續推進,各地政府為了“落實”中央政策,不斷加強砂石企業檢查力度,“三天兩頭開會”、“時不時約談”等現象層出不窮,甚至每個政府部門分別開會,砂石企業“一個事情重復匯報多次”的情況屢見不鮮——各種匯報、檢查、會議嚴重擾亂了砂石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
在我國砂石骨料行業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砂石企業面臨重大發展機遇與挑戰。然而,砂石企業卻被各種匯報、檢查、會議“緊綁”。部分地方政府甚至認為,砂石開采、加工就是污染環境,對砂石容忍度極低。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激發砂石等企業活力,近日,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
◆ 地方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強公正監管上;
◆ 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和處罰,壓減重復或不必要的檢查事項;
◆ 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 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提升行業自治水平。
2018年11月7日,國家統計局公布《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機制砂、砂石產業相關產品及裝備產品、砂石礦尾礦再開發利用產品、再生骨料的強化利用裝置和尾礦綜合利用和技術裝備等被正式列入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國務院要求“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這對機制砂石新興產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中國砂石協會也應當積極倡導行業自律,指定行業相關標準規范,促進行業自治水平提高。

《意見》指出,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堅持放管結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資源從事前審批轉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上來,加快構建權責明確、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簡約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切實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進提高市場主體競爭力和市場效率,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意見》提出了五個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夯實監管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三定”規定明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做到監管全覆蓋,杜絕監管盲區和真空。厘清監管事權,各部門要發揮在規則和標準制定、統籌協調等方面的作用,指導本系統開展事中事后監管,地方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強公正監管上。
二是健全監管規則和標準。分領域制訂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完善各領域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明確市場主體應當執行的管理標準、技術標準、安全標準、產品標準,嚴格依照標準開展監管。
三是創新和完善監管方式。原則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的方式進行。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提升監管精準化、智能化水平。推行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失信主體在行業準入、項目審批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對新興產業實施包容審慎監管。
四是構建協同監管格局。加強政府協同監管,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強化市場主體責任,督促市場主體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等方面加強自我監督、履行法定義務。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提升行業自治水平。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群眾監督渠道。
五是提升監管規范性和透明度。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和處罰,壓減重復或不必要的檢查事項,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健全盡職免責、失職問責辦法。
《意見》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抓好責任落實,科學配置監管資源,鼓勵基層探索創新,加強法治保障和監管能力建設,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秩序。
國務院不僅對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出諸多要求,還對中國砂石協會等團體組織的工作提出了要求:
◆ 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范、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范會員行為;
◆ 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制定國家標準、行業規劃和政策法規,制定發布行業產品和服務標準;
◆ 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在權益保護、糾紛處理、行業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開展或參與公益訴訟、專業調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