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通報全國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集中清理整治進展情況。
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各地共排查出“四亂”問題56024個,截至2019年9月,已完成清理整治54879個。其中,天津、內蒙古、上海、浙江、福建、海南等6個省份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已完成臺賬內問題集中清理整治。
據悉,“河湖四亂”為河湖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突出問題。
亂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亂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
亂占主要包括:圍墾湖泊;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圍墾河道;非法侵占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桿作物。
亂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線長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濫占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