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建筑垃圾運輸管理,《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將于4月30日正式實施。為了提高相關從業人員對新規的知曉率,連日來,城中區城管執法局派出執法人員深入轄區內的工地、渣土運輸公司及農用車主聚集地,開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

執法人員向農用車車主宣傳建筑垃圾管理新規。
4月6日上午10時許,執法人員來到常有農用車聚集的錦銹龍城小區附近,向正在路邊“等活”的農用車車主們發放宣傳資料,并就新規中一些與他們日常工作有關的條款認真向車主們講解。
城中區城管執法局揚塵治理中隊中隊長葉松介紹說,較長時間來,城管部門在整治“野馬車”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問題一直未能根治。究其原因,主要是“野馬車”多屬于個人,以拉散活為主。一些工地或小區物業要清運的垃圾量較少時,為節省成本,都會私下請“野馬車”。而此前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只對個人隨意傾倒、拋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為處罰200元,而對個人無證運輸建筑垃圾的行為沒有處罰條款,“野馬車”車主正是鉆了這個空子,所以在偷運偷倒建筑垃圾時,一旦被抓,總是一口咬定這是他們的個人行為,最后只需繳納200元罰款就可以了。低廉的違法成本導致此類違法行為屢禁不止。
而新出臺的《柳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明確規定了對個人無證運輸建筑垃圾行為的處罰標準。新規出臺后,意味著此類違法成本勢必增加,將對那些抱僥幸心的車主起到震懾作用,從而擠壓“野馬車”的生存空間,營造出良好的渣土運輸營商環境。
在當天的宣傳中,執法人員還進入小區內發放宣傳資料,鼓勵居民積極向城市管理熱線12319或是執法部門舉報違規運輸、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共同參與城市管理,為柳州市的“藍天保衛戰”貢獻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