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開展礦山外包工程和資源整合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通知》部署要求,省應急管理廳決定自5月至12月,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外包工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以下簡稱專項整治)。
按照專項整治方案安排,即日起至5月31日為安排部署階段。各市縣應急管理部門、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要結合實際制定針對性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認真進行安排部署,廣泛進行宣傳發動,迅速展開工作。
在企業自查整改階段(6月30日前完成),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要對照整治重點內容對本企業外包工程進行全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逐條整改,建立自查自改臺賬,形成自查整改報告,經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隸屬應急管理部門備案待查。
在市縣專項檢查階段(10月30日前完成),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成立檢查組,明確檢查組負責人,明確責任分工,在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開展自查整改的同時,對轄區有外包工程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逐礦開展檢查;各縣級應急局要對轄區內所有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進行全覆蓋檢查;各市應急局要督促指導縣級應急局和非煤礦山企業切實做好專項整治工作,對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進行重點檢查,檢查比例不少于40%(忻州市檢查比例不少于30%);對專項整治期間處于停產停建狀態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要在其復工復產時開展專項檢查。各市應急管理部門于6月15日前將轄區各級檢查組名單及責任分工報送省應急管理廳非煤礦山處。
在省級抽查復查階段(11月底前完成),省應急管理廳將成立2個督導檢查組,按每組抽查3個涉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市,每個市抽查1至2個縣、2至4座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的比例,重點督導抽查各市專項整治工作和問題整改情況。對整改不到位、弄虛作假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對推動工作不力、搞形式走過場的部門和人員,進行約談、通報,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