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兩權合一”。兩宗礦權位于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田尾角東南側管轄海域CB22-05區塊、CB22-06區塊,合計儲量5000萬方(約1.4億噸),總起始價超16億元。據估算海砂單價超11元/噸!
1、項目編號:CB22-05,海砂資源儲量2581.92萬立方米,可采資源量2097.26萬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年限為3年,起始價8.59億元。
2、項目編號:CB22-06,海砂資源儲量2419.36萬立方米,可采資源量1862.27萬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年限為3年,起始價7.63億元。
根據此前報道,2023年11月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就曾掛牌出讓了該兩宗海砂采礦權,當時CB22-05起始價為9.85億元,CB22-06起始價為8.74億元,總價合計超18.6億元,相比此次重新掛牌高出2.5億。降價之后的2個海砂項目能否順利出讓,歡迎留言討論。

汕尾市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網上公開掛牌出讓公告
汕公資網掛海砂出讓〔2024〕01號
經汕尾市人民政府批準,受汕尾市自然資源局委托,汕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網上公開掛牌方式出讓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兩權合一”。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網上公開掛牌出讓的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CB22-05,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位于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田尾角東南側管轄海域CB22-05區塊,海域面積2.12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開采用海,海砂資源儲量2581.92萬立方米,可采資源量2097.26萬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年限為3年,起始價為:人民幣 85987.66萬元(其中:海域使用權起始價34580.57萬元,海砂采礦權起始價51407.09萬元),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7197.53萬元。加價幅度:人民幣 400 萬元,本次掛牌出讓不設保護價(底價)。

2、項目編號:CB22-06,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位于廣東省汕尾市陸豐市田尾角東南側管轄海域CB22-06區塊,海域面積2.26平方千米,海域使用方式:海砂開采用海,海砂資源儲量2419.36萬立方米,可采資源量1862.27萬立方米,本次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年限為3年,起始價為:人民幣 76353.07萬元(其中:海域使用權起始價30680.83萬元,海砂采礦權起始價45672.24萬元),競買保證金為:人民幣15270.61萬元。加價幅度:人民幣 400 萬元,本次掛牌出讓不設保護價(底價)。

掛牌產生超過起始價的溢價部分按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出讓收益掛牌起始價中所占的比例分攤計入海域使用金和采礦權出讓收益。
二、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掛牌競價起止時間為:
1、項目編號CB22-05掛牌競價起止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09時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0時00分 。
2、項目編號CB22-06掛牌競價起止時間為:2024年3月11日09時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1時00分 。
三、其他需要公告及注意事項:
1、本次掛牌出讓標的為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不包括法律規定采砂應另行獲得的其他權利或許可,提交競買申請則視同競買人已清楚閱知本掛牌出讓公告及相關出讓資料,對本次出讓海域的現狀及網上掛牌出讓公告等無異議并全面接受。在海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過程中,競得人應履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的義務,接受有關職能部門的監管。涉及海事、航道等事項,由競得人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到有關部門辦理,發生的費用由競得人負責。
2、本次掛牌不確保出讓海域的海砂儲量、砂質級配優劣等符合競買人的預期和判斷,海砂開采投資存有不可預計的風險,掛牌出讓文件所表述的有關海砂儲量、砂質級配優劣等可能與實際開采存在差異,對此,出讓人不承擔責任。
3、競買人在參與競買前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海域現狀,認真考察,詳細了解擬設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和采礦權的有關風險及影響因素,對可能存在影響資源開采作業的外部條件作充分了解、評估,并自行承擔由此可能存在的海域開發價值、市場價格波動等投資開發商業風險。
4、競買人一旦參與競買被確定為競得人的,視為對本次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出讓公告和競買須知)和標的現狀無異議,不得以資格審查方式、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群眾基礎、海域狀況、公共設施等為由向出讓方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應按規定與出讓方簽訂出讓合同。簽訂出讓合同后,競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海域現狀提出任何異議,應當按照出讓文件的規定和要求履行全部義務,逾期不履行合同的,出讓方保留追究其違約責任的權利,因追究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5、競得人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繳納海域使用金和采礦權出讓收益,或繳納海域使用金和采礦權出讓收益后不按合同約定期限申請辦理海域使用不動產登記或采礦權登記,導致合同解除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三年內不得參與汕尾市海砂資源出讓活動。
6、海域使用金和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括競得人在辦理海域使用權不動產權登記、采礦權登記時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繳納的其他費用。
7、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報價一經提交并經網上掛牌交易系統記錄即視為有效報價,不得撤回。
8、競得人在開采海砂過程中,應當按照批準的海洋環境影響報告書確定的船舶數和開采量生產,并做好生態保護和安全作業措施。
此前兩宗海砂采礦權的環評報告書中提到:
從2001年珠江口海上供砂價5~6元/m?,逐年上漲,到2010年約20元/m?,到2012年-2016年港珠澳大橋建設階段,珠江口的砂價最高峰高達47~48元/m?。根據廣東省價格監測中心監測數據顯示:2018年~2023年海砂(淡化處理)多年平均價格為250元/m?。通過對湛江、汕尾和揭陽現行海砂開采企業調研,半年以來海砂坑口價格約120~130元/m?,到岸價格140~150元/m?。
我國海砂資源豐富,1990年~2000年間,香港各填海工程共消耗2.85億方海砂,其中4000萬方來自大陸。以廣東省為例,廣東省持證開采海砂企業4家,且均已簽訂供砂協議,主要定向供給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填海工程。珠江口在建的深圳至中山跨江通道項目、深圳市海洋新興產業基地和深圳機場三跑道擴建工程三個重大建設項目所需填海用砂石就超過3000萬m?。預計未來近10年,我國建設所需建筑用海砂超過10億m?海砂需求量巨大。
據不完全統計,包括本次出讓2個海砂項目,2023年以來廣東已陸續對位于茂名、汕頭、湛江、珠海、汕尾的18個海砂開采項目進行環評公示,擬對其進行出讓。根據目前公布的環評報告,18個項目海砂儲量合計4.98億方。
此前18個開采項目中,汕頭市自然資源局管轄的3個海砂項目曾以35億元起拍價出讓,但汕頭市自然資源局于2023年10月24日發布了終止公告,暫未明確終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