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立足重點生態功能區定位,加快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工作。去年以來,恩施州修復治理礦山27家,累計核銷歷史遺留礦山圖斑面積2310畝,建成省級綠色礦山7座,建南氣田被納入國家綠色礦山名錄。
突出規劃引領,強化頂層設計。恩施州編制印發《恩施州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2021—2035年)》,將礦山生態修復列為2021~2035年生態修復工作7項主要任務之一,明確礦山生態修復治理的重點區域和時序安排。完成州、縣“十四五”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年度調整,設置1個頁巖氣勘查區塊、14個礦泉水勘查開采區塊、9個地熱勘查開采區塊,逐步建立以清潔能源為主的資源能源體系,推動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協調發展。
加強源頭管控,夯實保障基礎。恩施州加強對礦山基金賬戶的規范管理,在礦業權新立、延續等行政審批環節,按期足額計提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基金,對未按規定計提基金以及未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開展治理恢復和土地復墾工作的礦山企業,不予延續變更審批。2024年,全州在產礦山開設基金賬戶覆蓋率達100%,已計提基金8770萬元,進一步夯實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障基礎。
實施全鏈條管理,加強綠色礦山建設。恩施州明確,在礦山出讓階段,將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納入《采礦權出讓合同》;在礦山生產建設階段,所有新建礦山要有序開展綠色礦山建設;在產礦山按照序時進度開展建設,各縣市按時上報建設計劃。同時,將綠色礦山的實地檢查融入每年度礦山井上井下實測工作中,每年聘請專家前往現場對礦山企業進行檢查,對于已通過綠色礦山第三方評估的企業做到100%抽查,對于抽查中存在問題的礦山及時重新評估,對不符合標準要求的礦山取消綠色礦山資格。
建立長效管理機制,推進生態修復治理。恩施州編制《恩施州2024年度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實施方案》,積極推動實施宣恩縣七姊妹山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鶴峰縣走馬鎮銅坪埡采石場生態修復項目,完成修復治理面積26.21公頃。同時,連續5年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冬春行動,以關閉礦山修復治理攻堅行動、各類反饋問題整改清倉行動、年度任務目標籌備行動、礦山治理責任機制提升行動為抓手,組織開展關閉礦山治理成效自查和整改,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不斷鞏固礦山生態修復治理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