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消息 在山西省臨汾市國土資源部門了解到,“十一五”期間,山西省臨汾市礦產資源管理體制更加完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更加合理,礦山“三率”指標更加科學,資源整合得到深化,礦產資源利用水平得到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間,山西省臨汾市礦產資源管理工作從改善體制入手,著力提高礦產資源利用水平。建立和完善了以法律、法規、政策為主要手段的礦產資源調查評價、開發利用與保護的宏觀調控體系,建立了較完善的礦業監管體系,形成了以礦業權市場、礦業資本市場為核心的礦產資源要素市場體系。
管理體制的改善,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得到整體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更加合理。按照礦山開采規模與礦區儲量規模相適應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主要礦種最低開采規模標準,促進礦山企業結構的優化調整和資源整合,進一步規范了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完善了礦業權市場,加強了政府對礦產資源開發的宏觀調控力度,充分發揮了市場對礦產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礦山“三率”指標更加科學。基本消除了大礦小開、采富棄貧、重采輕掘等破壞性開采。煤礦開采回采率不低于85%;花崗巖飾面石材開采回采率不低于45%、綜合利用率不低于30%,其它礦產的開采回采率井下礦山不低于75%,露天礦山不低于90%。礦產資源利用率明顯提高;資源整合得到深化。圍繞礦業權加強規劃布局和政策引導,將山西省臨汾市優勢礦種煤礦由大集團整合,逐步形成規模化開采、集約化經營的礦產資源開發模式,大大提高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