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國土資源廳等11部門日前聯合出臺《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10條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措施,以引領和帶動傳統礦業轉型升級。
《意見》提出貴州省到2020年底前綠色礦山建設目標:完成800個以上綠色礦山建設、選擇6至8個礦產資源重點縣(市、區)創建省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爭取創建2到3個全國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力爭全省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70%以上,礦山開采回收率、采礦貧化率以及選礦回收率水平達標率達到85%以上,不符合綠色勘查、綠色礦山標準的主體逐步退出市場,基本形成節約高效、環境美麗、礦地和諧的綠色礦山建設新模式。
《意見》明確的10項舉措包括:建立完善綠色礦山規劃體系、建立綠色礦山標準體系、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綠色勘查、全面推進新建(改擴建)礦山綠色礦山建設、積極推進生產(建設)礦山達標建設、創建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加快推進資源利用方式轉變、推動礦地共建和諧共享、加快建設“智慧礦山+”綠色礦山平臺體系、構建綠色礦山建設長效機制。
其中,在礦產資源綠色勘查方面,從2018年開始對新設采礦權、技改擴能礦山執行綠色礦山標準建設,編制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方案,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在“智慧礦山+”綠色礦山平臺體系建設上,將建立綠色礦山評價體系和綠色礦山建設服務體系,促進綠色礦山建設管理體系化、動態化、智能化、檔案化。
圍繞構建綠色礦山建設長效機制,貴州將建立礦山企業綠色礦山建設主體責任制,建立上下互動、部門聯動、四級聯創、企業主建、礦山自建自評、第三方評估、名錄管理、社會監督、守信獎勵、失信懲戒等工作新機制及行業協會引領的行業自我約束機制,制定綠色礦山達標驗收管理辦法,實現綠色礦山管理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