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實施標準化戰略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于2013年11月28日正式頒布實施。這是我市為貫徹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標準化戰略的意見》、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推進全市標準化戰略采取的又一創新舉措。《獎勵辦法》規定,由政府財政出資,對實施標準化戰略的先進單位進行重獎,獎勵標準從3萬元起,單項最高獎金達20萬元,以引導企業積極開展自主創新,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獎勵辦法》對標準化提升和自主創新的成果,分項目提出了具體的獎勵標準。凡是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參與實施標準化工作的單位,建立國際標準化組織專業技術委員會,并承擔秘書處工作的單位,獎勵20萬元;建立全國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TC)、分技術委員會(SC)并承擔秘書處工作的單位,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圍繞我市企業生產的產品新制定國際標準或國家產品標準,經國際標準化組織或國家標準化管理部門批準發布,并作為首家起草單位的,按發布標準數量,每個標準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獲得國家標準創新貢獻獎一、二等獎的單位,分別獎勵10萬元、5萬元;成功申報我市產品地理標志保護的單位,經國家批準后獎勵3萬元;承擔國家標準化科研項目或國家標準化示范區項目的單位,每個項目獎勵(補貼)3萬元;被授予國家標準化示范單位的,獎勵3萬元。
《獎勵辦法》還明確,對符合獎勵條件的單位,由獲獎單位在獲獎(或批準)當年向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相關證書、文件等資料,經縣(市)、區質量技術監督和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同級政府批準。獎勵(補貼)資金由縣(市)、區財政分別承擔。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獎勵對標準化工作作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同一單位因同一事項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多項獎勵條件的,只按最高獎勵(補貼)標準給予獎勵(補貼)。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實施標準化戰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給予適當獎勵。
據市質監局標準化工作負責人介紹,我市一直有部分企業存在標準意識差、產品標準水平低、品牌技術含量不高等問題,導致其產品質量低、市場競爭力弱,企業的經濟效益差、發展緩慢。這次為鼓勵企業增強自主創新意識,積極參與國內外標準化活動,市政府出臺獎勵措施,對我市企業積極提升標準化管理、獲得更多自主創新成果、增強核心競爭力必將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李文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