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能源局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3種大型煤炭設備、5種大型煤化工設備以及相關關鍵零部件、原材料獲批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大型煤炭設備共3種,包括大型正鏟式礦用挖掘機、大型非公路礦用自卸車(電動輪非公路礦用自卸車、機械傳動非公路礦用自卸車)、大型煤炭采掘設備(電牽引采煤機、刮板輸送機和刮板轉載機、多繩摩擦式提升機、大型破碎站)。
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大型煤化工設備共5種,包括往復式水煤漿隔膜泵,煤液化加氫反應器,大型空分設備及其壓縮機、空壓機、增壓機,大型合成氨設備,煤化工氣化爐。
目錄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的設備,提出了明確的技術規格要求、銷售量或訂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