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中國振動機械網獲悉,為進一步改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結合《唐山市七月份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強化措施》及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際,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和重點污染源,采取強制性減排措施,具體措施如下:
(一) 一般強化措施(2016年7月12日0時至31日24時)。
1、 全市露天礦山一律按照《唐山市采石場環境綜合整治提標細則》(唐政辦字{2016}162號)的規定實施停產治理,各污染節點實現全封閉,并安裝除塵或噴淋抑塵裝置,場內運輸通道、采石場外運至公路路網的通道采取硬化綠化措施,運輸砂石料的重型貨車必須采取廂式貨車、全封閉運輸,按照規定,經唐山市或我市國土、環保部門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
2、 全市各類建筑施工工地一律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揚塵防治新15條標準》停工整治(除室內裝修外,但不含噴涂等產生VOCs的作業),完善提高各項揚塵防治措施。
3、 全市混凝土攪拌站必須達到干撒料棚化、倉化密閉儲存,設符合標準的運輸車輛沖洗設備和排水設施,固定排放源安裝高效布袋除塵器的治理標準,未全面達標的一律停產治理。
4、 全市水泥粉磨站一律按照《水泥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5—2014)實施停產治理。
5、 按照《遷安市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遷政辦{2016}34號)的規定,沒有完成治理任務、沒有通過唐山市或我市環保部門驗收的企業VOCs的工序全部停產治理,禁止使用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
6、 全市鋼鐵企業燒結工段減少排放污染物50%,其他工段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7、 全市焦化企業延長裝煤、出焦時間至36小時,確保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
8、 全市水泥企業熟料生產線(含旋轉窯)7月20日0時至31日24時停止生產。
9、 全面加強巡查,對各類非法盜采礦產資源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散小亂污”企業一律實施停產治理或予以關閉取締。
(二) 重點強化措施(2016年7月25日0時至31日24時)。
在實施一般強化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 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所有焦化企業停止裝煤、出焦。
2、 在確保高爐安全生產的前提下,全市所有鋼鐵企業燒結機停止生產。
3、 市中心區內實行非營運小型(含微型)機動車限行30%,5軸(含)以上大貨車禁行。具體區域為:北二環以南,遷擂公路東側、北側,以及平青樂公路以西(含平青樂公路城區段)。
從7月25日起,全市進入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強化階段,在此,小編提醒各企業單位能按照相關規定安排生產工作,確保我市環境空氣質量,另外限行政策也已經發布,小編提醒廣大非營運小型機動車按照規定日期出行,5軸(含)以上大貨車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