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統一對外公開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9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7省(市)共問責1048人,其中省部級干部3人(甘肅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廳級干部159人(正廳級干部56人),處級干部464人(正處級干部246人)。
小編整理了有關非法采石、非法采砂等與砂石行業相關的問題整改情況。
其中,有最引人注目的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非法采礦致使生態環境破壞事件,中央曾多次通報批示祁連山事件,人民日報、中央電視臺也多次專題報道。僅此次事件就問責省部級干部3人。
還有陜西20家企業違法采石,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設置12處采砂場,湖北武漢市5510萬方建筑垃圾違法處置問題,廣東韶關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采石等生態破壞問題等等。

具體和砂石相關的整改情況如下:
陜西省
渭北“旱腰帶”區域違規采石問題。涇陽縣興輝等14家和淳化縣黑云溝等6家采石礦山企業,非法偷采盜采礦產資源,生產加工、運輸銷售石料,對周邊山體植被、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涇陽、淳化兩縣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不力。
陜西漢中朱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采砂采石問題。陜西省水利廳2014年批復《漢江干流漢中平川段2015-2019年河道采砂規劃》,違法在陜西漢中朱鹮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設置12處采砂場,占用保護區內漢江河道15.9公里。2013年以來,洋縣、城固兩縣水利部門違規在實驗區發放采砂許可證,洋縣國土資源局違規給緩沖區內的安豐采石場續證,導致采石采砂行為屢禁不止。
湖北省
武漢市大量建筑垃圾違規處置問題。武漢市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遲緩,導致2013年至2016年該市5510萬立方米的建筑垃圾未嚴格按有關規定處置,導致城市防洪防澇能力下降。
廣東省
韶關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開發旅游、采石等生態破壞問題。廣東省林業廳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不力,未對保護區進行有力、有效的監管,違規批準位于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旅游規劃,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履職盡責不力,未切實做好自然保護區的監管工作,韶關市乳源縣國土局違規發放兩張位于自然保護區實驗區的《采礦許可證》,對南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造成嚴重生態破壞和不良社會影響。
廣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被占用、破壞問題。廣東省林業廳及下屬廣東省自然保護區辦公室未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相關規定,監管不力,韶關樂昌市政府、河源市和平縣政府、惠州市惠東縣白盆珠鎮政府、清遠英德市政府、揭陽市揭東區新亨鎮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違規審批或對違規項目清理整頓不力,致使廣東樂昌楊東山十二度水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存在6個違法開采的采礦項目,廣東和平黃石坳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被占用1.9公頃,廣東揭東桑浦山—雙坑省級自然保護區緩沖區被占用1.66公頃,廣東惠東蓮花山白盆珠省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被占用10.5公頃、緩沖區被占用4.5公頃、國家級生態公益林被核減24.1公頃,英德國家森林公園林地被占用53.3公頃。
甘肅省
甘肅小隴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存在非法采礦問題。2006年,小隴山升級為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時,自上世紀90年代開始的盜采盜挖金礦已形成一定規模。近年來林業部門、保護區管理部門和當地政府多次整治,但未徹底根治。截至2016年10月,保護區核心區有10處區域存在盜采盜挖金礦點,其中位于徽縣境內的6處區域,2013年之后仍有新增的盜采礦點,造成部分山體剝落和地表植被破壞,累計堆存含氰化物堆浸廢渣5000多立方米,環境隱患突出。經調查認定,省林業廳及所屬的小隴山林業實驗局、小隴山保護區管理局貫徹執行自然保護區法律法規不力,履行管理、保護職責不到位,監管不嚴,執法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非法采礦問題,失職失責,對小隴山保護區因盜采造成的環境破壞問題,省林業廳負有監管責任;徽縣政府及徽縣林業局、森林公安分局貫徹執行《自然保護區條例》《環保法》《森林法》《礦產資源法》等法律法規不力,履行屬地管理職責不到位,在清理整治小隴山非法采礦問題上失職失責,徽縣政府負有主要責任,徽縣林業局和徽縣森林公安分局負有監管責任。
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局部生態破壞嚴重問題。2014年10月,國務院明確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界址后,甘肅省國土資源部門仍然在自然保護區內違規審批和延續采探礦權共14宗,涉及保護區面積58平方公里。長期以來大規模探、采礦活動,已造成祁連山地區局部植被破壞、水土流失、地表塌陷;保護區內水電無序過度開發嚴重,現有42座水電站,不少水電站在設計、建設和運行中對生態流量考慮不足,導致下游河段出現減水甚至斷流現象,水生態系統遭受破壞。
問責情況整理
經黨中央、國務院批準,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于2016年11月至12月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陜西、甘肅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17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9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
對此,7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全面開展核查,嚴格立案審查,依法依紀審理,查清事實,厘清責任,扎實開展問責工作,并報經省(市)黨委、政府研究批準,最終形成問責意見。為發揮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回應社會關切,經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協調,7省(市)于3月29日統一對外公開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經匯總7省(市)問責結果,主要情況如下:
從問責人數情況看,7省(市)共問責1048人,其中省部級干部3人(甘肅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廳級干部159人(正廳級干部56人),處級干部464人(正處級干部246人)。分省(市)情況是:北京市問責98人,其中廳級干部17人,處級干部47人;上海市問責71人,其中廳級干部8人,處級干部24人;湖北省問責221人,其中廳級干部26人,處級干部113人;廣東省問責207人,其中廳級干部21人,處級干部83人;重慶市問責79人,其中廳級干部28人,處級干部19人;陜西省問責154人,其中廳級干部26人,處級干部74人;甘肅省問責218人,其中省部級干部3人(正省級干部1人),廳級干部33人,處級干部104人。7省(市)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突出了領導責任。
從具體問責情形看,7省(市)被問責人員中,誡勉211人,黨紀政務處分777人,組織處理49人(次),通報問責22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組織審查1人,其他處理10人。被問責的省部級、廳級干部中,誡勉41人,黨紀處分70人,政務處分29人,組織處理20人(次),其他處理2人。總體看,7省(市)在問責工作中認真細致,實事求是,堅持嚴肅問責、權責一致、終身追責原則,為不斷強化地方黨委政府環境保護責任意識發揮了重要作用。
從問責人員分布看,7省(市)被問責人員中,地方黨委36人,地方政府209人,地方黨委和政府所屬部門644人,國有企業107人,其他有關部門、事業單位人員52人。在黨委政府有關部門中,環保135人,水利90人,國土70人,林業66人,農業62人,工信50人,城管49人,住建39人,質監21人,發改21人,安監14人,國資委8人,交通8人,公安4人,旅游3人,市場監管等部門56人。被問責人員基本涵蓋環境保護工作的相關方面,體現了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的要求。
從移交問題分析,涉及環境保護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占比約40%;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占比約30%;涉及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問題占比約25%,其他有關問題占比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