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襄陽市樊城區牛首鎮花園村2組,村民劉懷珠在家納涼。“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家里現代化,屋外臟亂差。”提起花園村的過去,劉懷珠脫口而出一首打油詩。
現在,只見他家中,廚房、衛生間干凈整潔;屋外,綠樹挺拔,塘水粼粼,三格式化糞池、分類垃圾桶“各司其職”,幾乎看不到蚊蠅亂舞。“按本本來,就逐漸變了樣!”村支書林偉說的“本本”,是《襄陽市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條例》。
該條例針對襄陽市農村生活垃圾數量大危害多,處置粗放,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水平低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詳細規定了農村生活垃圾的清掃、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及監督管理等活動的基本原則、管理規范和責任體系。“有效破解‘垃圾圍村’,解決農村生活垃圾無人管、無錢投問題,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村民衛生素質和環保意識提高,條例正發揮著積極作用。”襄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楊芳告訴記者,聚焦垃圾問題,回應民生關切,襄陽市打出“組合拳”。
今年6月,《襄陽市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條例》經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正按程序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同時,《襄陽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也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
襄陽探索,是湖北省的一個樣板。
向污染“宣戰”,用法律武器治污,湖北從不手軟,重拳頻出。
2014年1月出臺《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2015年2月出臺《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2016年2月出臺《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2017年1月作出《關于大力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保護和綠色發展的決定》……連續四年,密集出臺的一部部法規、一項項決定,彰顯生態大省的擔當與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