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遼寧省發布《關于深入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全面實施非煤礦山綜合治理的意見》要求,到2022年底,遼寧省砂石等礦山縮減50%左右;關閉工藝、技術、裝備落后,不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政策的砂石等礦山;已有砂石等礦山,不符合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最低開釆規模,在2020年前未整改到位的,不予延續。鐵路、高速公路、國道兩側各1000米范圍內及1000米外可視范圍內,不得新立采礦權和商業性探礦權。
日前,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又發布《吉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要求:嚴格控制建筑用石料新建礦山數量,新建礦山生產規模必須達到大型規模,必須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方法、工藝設備;逐步關停大礦小采、生產規模低下、生產技術方法落后、工藝設備陳舊的生產礦山。
由于東北砂石長期供應環渤海地區,東北砂石礦山整治風暴將毫無疑問會對京津冀魯等省份砂石供應產生深遠影響!
《吉林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16—2020年)》要求:
加強準入管理,逐步淘汰技術落后、產能低的小型礦山企業,提高礦產資源集約利用水平;鼓勵礦山企業積極開展研發和技術改造。
新建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建設要求,生產礦山加快改造升級,逐步達到要求,綠色礦山數量達到100個,基本形成綠色礦山建設新格局。
調整優化玄武巖、石灰巖、建筑用石料等礦山企業開發利用結構。
嚴格規范砂石粘土類礦產開發管理。按照“市縣為主、權責一致、鼓勵創新”的原則,在市縣級規劃中謀劃好砂石粘土類礦產開發利用。各市縣應綜合考慮城鎮發展、生態保護、基礎設施和交通條件等因素,設置允許開采區、集中開采區,以及用于重要基礎設施建設臨時用礦的備選開采區,有序引導砂石粘土資源集中開采,最大限度減少對環境的影響和破壞;根據資源特點、市場條件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提出采礦權投放數量,提高規模化集約化開采水平;從規模化開發、生態環境保護、開發利用效率、安全性開采等方面,提出規劃準入條件,指導采礦權合理設置;規范礦業權出讓管理,以招拍掛方式出讓采礦權,對確需協議出讓的,應嚴格協議出讓程序和條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嚴格控制建筑用石料新建礦山數量,新建礦山生產規模必須達到大型規模,必須采用先進的生產技術方法、工藝設備;逐步關停大礦小采、生產規模低下、生產技術方法落后、工藝設備陳舊的生產礦山。到2020年,吉林全省礦山數量控制在1300個以內,其中大中型礦山達到455個,占礦山總數的35%。
近年來,東北砂石價格與環渤海地區的河北、天津、山東三地砂石價差明顯,東北砂石長期通過渤海“北材南下”。
隨著遼寧、吉林地區砂石礦山政策調整,砂石價格走勢將關系到環渤海地區砂石的供應市場發展。國家關于支持振興東北的資金將促使東北基建的大規模開展,屆時東北地區自身的砂石骨料需求或將大幅提升,一旦砂石價格保持較大幅度上漲,促使東北與京津冀魯砂石價差拉近,將對“北材南下”產生根本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