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水利部官網消息,為強化長江河道采、運砂全過程監管,日前,水利部、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出通知,對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實行四聯單制度,在長江上采運砂石要有“身份證”——“砂石采運管理單”。
據界面新聞和澎湃新聞報道,下一步,該制度將逐步在全國其他地方推廣。這意味著:未來,全國采運砂石將必須有“身份證”——不只是長江流域!
長江流域采運砂石將必須有“身份證”
水利部和交通運輸部通知要求,采砂現場監管部門,應根據運砂船舶每艘次實際承運情況,對合法采砂出具砂石采運管理單。對不能提供合法砂石采運管理單的,應拒絕接收。有關監管執法部門在日常巡查或聯合執法中應對運砂船舶的砂石來源證明進行檢查,對于無證或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涉及砂石轉運和過駁的,還應開具相應證明,對不能提供砂石轉運(過駁)證明的,運砂船舶不得轉運或過駁。
砂石采運管理單作為砂石采運的合法“身份證”,為監管執法提供了依據。有關監管執法部門在日常巡查或聯合執法中應對運砂船舶的砂石來源證明進行檢查,對于無證或與實際情況明顯不符的,將依法予以處罰。
長江流域“砂石采運管理單”大檢查已全面啟動
3月5日,湖南省岳陽華容海事處在聯合長航公安城陵磯派出所對一艘涉嫌未持有砂石采運管理單或轉運(過駁)證明從事砂石運輸的,又不能提供其砂石合法來源船舶進行了查處。這標志著,長江“砂石采運管理單”大檢查正式啟動!
海砂來源證明已在全國率先實施
2018年10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安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海警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海砂開采企業應健全臺賬記錄,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車輛)提供每船(車)次海砂來源證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海砂運輸船舶的檢查,重點查驗船舶證件、適航情況和海砂來源證明;對無法提供海砂來源證明的船舶,可先行查扣,移交相關部門,核查海砂來源,倒查追溯非法開采海砂企業和個人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開采、非法運輸銷售、違規使用海砂等行為,加強對海砂開采、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安全。
“砂石采運管理單”將向全國推廣
四聯單制度適用于長江干流宜賓以下河道內的采、運砂船舶及從其他支流(湖泊)進入長江干流的運砂船舶,長江流域其他河流(湖泊、水庫)可參照執行。
下一步,該制度將逐步在全國其他地方推廣。
要嚴防海砂、河砂假來源證明
近日,廣東陽江海事局執法人員對停靠在陽江港4#泊位的“永×海”輪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船載有大量海砂,隨即要求查看海砂的合法來源證明以及港口建設費單證。執法人員查看港建費單證后發現,單證上的審核章與正規的審核章有差別,兩個公章不完全一致。
據執法人員介紹,該貨輪從海南省東方市出發,將海砂運往陽江。貨主為躲避檢查,偽造陽江海事局公章,屬違法行為。
杜絕非法海砂流入建筑市場關乎建筑工程質量,關乎百姓住房安全。全國相關部門要嚴查砂石合法來源證明,確保建筑用砂石料合法、合規。砂石開采、運輸、使用等企業及個人必須依法依規辦事,守法經營,切勿心存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