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嶧城區發布通告,決定對轄區范圍內機制砂、石料加工和洗砂類等“散亂污”企業開展專項整治,要求“散亂污”企業于6月23日前自行拆除,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將強制拆除取締。

通告全文如下:
為切實維護廣大群眾的環境權益,確保轄區環境安全,區政府決定對轄區范圍內機制砂、石料加工和洗砂類等“散亂污”企業開展專項整治,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機制砂、石料加工和洗砂類“散亂污”企業,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產業布局規劃,存在安全、消防隱患和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發改、環保、土地等手續不全的企業。
二、責令上述范圍內的“散亂污”企業6月23日前自行拆除,并做到“兩斷三清”即: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清除設備、清除產品。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嶧城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強制拆除取締。
三、各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要加強轄區內巡查,建立長效機制,對新發現的違規生產項目,發現一起取締一起。
四、對在整治工作中干擾、阻撓清理取締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五、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舉報機制砂、石料加工和洗砂類“散亂污”違法生產行為。舉報電話: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