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快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激發各地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今年5月20日,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福建省生態環境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聯合制定出臺了《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正向激勵管理辦法》,并籌措設立10億元正向激勵資金。
近日,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通知,下達了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首批正向激勵資金2.25億元,獎勵較好完成2018年度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工作的29個縣(市、區)。

正向激勵內容包括:績效評價激勵和創新示范激勵。其中,績效評價激勵是指對年度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縣(市、區),按得分排名給予分檔激勵;創新示范激勵是指對省級鼓勵試點地區打造一批精品示范工程給予的獎勵??冃гu價激勵資金統籌用于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項目,創新示范激勵資金優先用于精品示范工程建設。
此次下達的首批正向激勵資金與2018年度績效評價排名直接掛鉤,選取協調推進、資金保障、監督管理、信息報送、項目進度、績效目標等考核指標,由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福建省生態環境廳聯合開展績效評價:
對位列年度績效評價得分前5名(第一檔)的將樂縣,南平市延平區、建陽區,古田縣,浦城縣各獎勵1500萬元;
對年度績效評價得分排名6至15(第二檔)名的閩侯縣等10個縣(市、區)各獎勵800萬元;
對年度績效評價得分排名16至29名(第三檔)的14個縣(市、區)各獎勵500萬元。
據悉,為了繼續推進閩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試點,福建省還將組織試點設區市評選一批較好體現“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體”理念、具有一定機制體制創新、項目管理和資金管理規范的精品示范工程,對符合條件的每個精品示范工程給予2000萬元正向激勵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