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統計局局長寧吉喆23日表示,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是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力量。除特定情況外,一律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以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寧吉喆當日在國務院例行吹風會上表示,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是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力量。守法經營是任何企業都必須遵守的原則,也是企業長遠發展之道。
他說,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也是履行職責。根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責令停產停業是行政處罰的一種類型,一定要依法實施。
寧吉喆指出,執法“一刀切”是企業反映強烈的痛點問題。有的地方監管中平時不聞不問,執法不力,到了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督查督導、年終考核的時候,臨時抱佛腳,采取一些敷衍應付、簡單粗暴的處理措施,不給需要達標整改的企業留出合理的時間,甚至要求企業普遍停工、停產等,這就給企業主體造成損失。
對此,《條例》專設一條,除特定情況外,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有利于以法治化的手段來糾正上述問題。
此外,寧吉喆還強調,創新公正公平的監管方式,規范行政執法。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需要特定區域、有限的區域,相關行業領域停產停業的,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報請有權機關批準后,依法采取有關措施。除此情形外,一律不得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以切實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避免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影響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