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則:刮板機
一、事故經過
李愛梅曾是某洗選廠洗煤車間的一名洗煤女工。1988年1月30日,參加完班前會后,她換好工作服向工作崗位走去,中間要繞過錨鏈刮板運輸機。由于洗選廠在搞改擴建,安全樓梯被拆除,要繞道行走。她嫌到崗位的路程遠,于是像往常一樣走捷徑,跨上錨鏈刮板運輸機槽箱,從錨鏈刮板運輸機水泥槽箱向機尾走去。當她正準備踩著5厘米寬的錨鏈刮板運輸機機尾擋板走下槽箱時,錨鏈啟動了,她一慌神,右腳踏入了錨鏈刮板槽箱內。錨鏈司機聽到喊叫聲立即停車,李愛梅的右腿已經被錨鏈刮板運輸機的刮板切為兩節。
事故的發生時間雖然不到兩秒鐘,但留給李愛梅的卻是一輩子的傷殘,每逢天陰落雨,她的右腿就會酸疼。李愛梅真誠地勸告身邊的工友,千萬不要像她那樣貪走捷徑,心懷僥幸,以致發生事故,悔恨終生。
二、事故分析
透過李愛梅被錨鏈刮板運輸機壓斷右腿致殘的事故案例,我們不難發現有以下教訓:一是李愛梅安全意識淡薄,違反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制訂的《選煤廠安全規程》。該規程規定,嚴禁任何人橫跨未加蓋板的刮板運輸機。二是據事故調查組了解,當時事故地點正在搞基建施工,原有的安全樓梯被拆除,錨鏈刮板運輸機旁既無禁止通行的標志,又無任何安全措施,為這次事故埋下了禍根。
三、防范措施
加強職工安全思想教育,讓職工牢固樹立“寧走十步保安全,不爭一步去冒險”的思想;嚴格按照《選煤廠安全規程》建立安全設施,刮板運輸機應當根據工作需要設置人行過橋;因檢修需要移動、拆除安全設施時,應在作業地點設置臨時護欄、護網等安全措施,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
第二則:振動篩
一、事故經過
2000年7月21日中班,某礦礦井提升上來的原煤比較粘,極易附著在原煤分級篩的篩面上,造成篩孔糊死,出現原煤壓篩子現象。在21日15點10分左右,203分級篩再次出現原煤壓篩子現象,203篩分機司機劉某停車后,立刻爬上203篩面清理積煤,在清理到約10分鐘時,揀選工王某以為劉某清理完積煤從篩子上下來了,就直接將篩分機開啟,見篩子振動,分級篩崗位工劉某立刻從篩子上跳了下來,造成左腳趾骨粉碎性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原煤工段職工劉某在清理篩面物料時未及時懸掛“禁止開車”的警示牌并未設專人進行監護,現場自主保安意識差,嚴重違反《原煤分級篩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揀選工王某非篩分機司機未經查看擅自開啟篩分機,嚴重違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對職工持各自工種上崗證上崗執行不嚴,造成未有篩分機司機上崗證的揀選工擅自開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間接原因。
3、工段對職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技術管理培訓力度不夠,職工不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意識薄弱,自保、互保意識差,“三乎三慣”思想嚴重。
三、防范措施
1、各單位要立即開展“手指口述”工作法大比武活動,獎優罰劣,不合格者停班學習,切實將此項工作抓到根上,落到實處,從根本上提高職工對隱患的防范能力。
2、各單位要組織職工重新學習“三大規程”及安全技術措施,并結合此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刻反思,開展好警示教育。
3、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關鍵工序和重點隱患的雙重預警,并加強對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管理。
第三則:給煤機
一、事故經過
1997年3月25日11時20分,原煤井口給煤機下料槽卡一大塊矸石,給煤機司機朱某發現溜槽堵卡及時進行停機處理,并通知下道工序201皮帶運輸機及時停機。然后在給煤機操作箱上掛“有人工作,禁止開車”警示牌 ,站在201皮帶上搬溜槽內大塊矸石。11時35分仍未搬出,此時201皮帶機頭司機馬XX以為朱XX已經搬出大塊矸石,未進行信號聯系就直接將皮帶開啟,朱XX兩腿均被溜槽出口處擠壓,造成骨折。
二、事故原因
1、原煤工段朱XX在站到201皮帶機上處理事故,未對201皮帶進行停電掛牌,201機頭皮帶司機馬XX信號聯系不清直接開機,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相鄰崗位司機相互配合不好,存在各自為戰現象,安全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差。
3、工段對職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技術管理培訓力度不夠,職工不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意識薄弱,“四乎三慣”思想嚴重。
4、管理人員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不能時刻盯靠在現場。
5、職工存在重產量、輕安全的思想,沒能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
三、防范措施
1、積極組織職工重新學習《選煤廠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并結合此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刻反思,開展好警示教育。
2、當檢修或處理各類事故時,要與上下崗位聯系好,并設專人停送電,并在配電柜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
3、信號聯系必須準確無誤,信號聯系不清不能開車。
4、要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關鍵工序和重點隱患的雙重預警。
5、各單位要深刻接受這次事故教訓,迅速開展“反事故、反三違、反四乎三慣、反麻痹、反松懈、反低境界管理、反低標準作業”活動,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強化現場安全監督,堅決做到遵章守紀。
第四則:破碎機
一、事故經過
1999年5月20日早上9:00,原煤系統設備檢修,在檢修破碎機前須將破碎機內物料清理徹底。破碎機崗位工李某對破碎機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后,未戴安全帽直接將上半身伸入破碎機內,用鐵锨清理積煤。此時趙某將上道工序手選皮帶開啟,手選皮帶上大塊煤直接落入破碎機內,將李某頭部砸一大口,縫了8針,并伴有輕微腦震蕩。
二、事故原因
1、原煤工段職工李某在工作過程中未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未設專人進行監護,現場自主保安意識差,嚴重違反《選煤廠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手選皮帶機工趙某清理皮帶機尾積煤向前帶動物料,開機前未發出開車信號直接進行開機,屬嚴重違章,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相鄰崗位配合不好,存在各自為戰現象,安全自保、互保、聯保意識差。
3、工段對職工安全管理、安全教育、技術管理培訓力度不夠,職工不能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意識薄弱,“四乎三慣”思想嚴重。
4、管理人員現場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未設專人進行監護。
三、防范措施
1、積極組織職工重新學習《選煤廠安全規程》、《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并結合此次事故教訓,舉一反三,深刻反思,開展好警示教育。
2、各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關鍵工序和重點隱患的雙重預警。
3、各單位要深刻接受這次事故教訓,迅速開展“反事故、反三違、反四乎三慣、反麻痹、反松懈、反低境界管理、反低標準作業”活動,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強化現場安全監督,堅決做到遵章守紀。
4、嚴格執行信號聯系制度,信號聯系不清不得開車。
5、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否則不得上崗。
6、各級管理人員要冷靜下來,深刻反省自己的工作,真正找出自己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身作則,靠前指揮,堅決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