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南丹縣水利局關于同意廣西南丹虎鷹建材有限公司年產80萬噸水泥粉磨站項目取水許可申請的批復(丹水審批〔2022〕14號)如下:

廣西南丹虎鷹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廣西南丹虎鷹建材有限公司年產80萬噸水泥粉磨站項目《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表(A)》及申請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討論研究,決定批準你公司在南丹縣六寨鎮甲棉村龍馬工業園區內取水許可申請。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從南丹縣六寨鎮甲棉村龍馬工業園區內取用地表水,取水口坐標為:東經107°25′59.1″、北緯25°14′7.2″,項目年取水量為0.4萬m?,為工業用水及生活用水。
二、你公司需要安裝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的取水計量設施,取水計量設施要定期進行檢定或者校核,保證計量設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準確、可靠。取水計量設施發生故障不能正常運行的,應當在3日內向我局報告,并及時修復。
三、取水工程試運行滿30日向我局報送本取水工程驗收申請相關資料,經我局驗收合格并核發取水許可證后,方可正式運行取水,取水有效期以取水許可證上載明的時間為準。
四、在取水許可證有效期限內,你公司需變更取水許可證載明事項的,應當持相關證明材料,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或重新申請取水。
五、你公司應加強節約用水和水資源保護工作,按照《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辦法》等法規規章規定,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門水量調度管理,特殊情況下,應當服從我局依法做出的取水限制決定。加強取水計量設施維護,完善用水計量臺帳,按要求報送取水量數據,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報送年度取水總結和下一年度取水計劃建議。下次延續取水申請,請于取水許可證有效期屆滿45日前提出。
六、根據有關規定,取水許可證采用電子證照,不再發放紙質取水許可證,用水單位可自行打印,電子證照與紙質許可證具有同等效力。
南丹縣水利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