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掌握南寧市歷史遺留礦山基本情況,加快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作,自2021年8月起,南寧市組織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目前,南寧市已順利在國家規定時間節點前完成市級審查。
南寧市主要采取三項措施開展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一是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按照自然資源部有關要求,南寧市高度重視,組織召開全市歷史遺留礦山工作部署會,要求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及時、完整、規范填報并補充縣域內歷史遺留礦山圖斑核查成果,做好分類核定和成果公告。2021年8月至2022年4月,南寧市多次組織召開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對接會,逐一研究解決核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核查工作按時按質完成。二是嚴把審核關,確保數據準確規范。南寧市組建審核工作小組,將下發圖斑與2020年該市礦山地質環境現狀調查工作圖斑進行疊加,對屬于2020年已實地核查圖斑進行標注,并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進行點對點技術指導。同時,加強市級工作督促調度,安排專人每日負責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填報進度進行檢查,對工作滯后的縣級單位加強督促,對各縣(市、區)、各開發區上報的歷史遺留礦山、有責任主體廢棄礦山、非礦山等各類填報數據進行完整性、規范性進行嚴格審核。三是梳理結果,有序公告。根據核查結果,南寧市初步建立了工作臺賬和基礎數據庫,為下一步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數據支撐。同時,依據《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南寧市對歷史遺留礦山損毀土地認定結果按照“核實一批、認定一批、公告一批”的原則進行公告。
這次歷史遺留礦山核查工作基本摸清南寧市歷史遺留礦山底數,為全市礦山修復治理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基礎。南寧市表示,將合理運用核查結果,不斷完善生態修復制度機制,積極探索礦山修復治理新模式,打造符合南寧特色的礦山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