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浙江新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小俞、小呂等人盜竊案,新昌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小俞、小呂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緩刑一年九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二千元至三萬元不等。扣押、退繳在案的人民幣二十八萬余元均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了解,案件起源于2022年1月,僅四天時間,小俞和小呂兩人就將4600余噸宕渣偷盜一空,非法獲利近20萬元。直至案發,小俞和小呂參與盜竊金額達27萬余元,超哥和老趙參與盜竊金額達8萬余元,合計偷盜宕渣砂石達6700余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盜竊公私財產終要受到法律制裁。
具體詳情如下:

2022年1月,小俞由于手頭緊,萌生了偷盜宕渣砂石出售的想法,便聯系了朋友小呂,告知其在某隧道口有建設中產生的宕渣可以售賣。小呂心知宕渣來源不明,但售賣利潤實在令人心動,便伙同小俞偷盜。
由小俞負責挖裝,小呂負責將宕渣運到沙場出售,僅四天時間,兩人就將4600余噸宕渣偷盜一空,非法獲利近20萬元。兩人嘗到了偷賣砂石的甜頭,并沒有就此收手,而且很快就又有人找到他們,一起盜賣砂石。
向他們發出邀請的正是超哥。超哥的朋友老趙在做工程中發現某處堆放著被扣押的砂石,如果偷賣掉可以賺一筆錢倆人一拍即合,準備偷盜砂石賺錢,由超哥負責現場指揮。
偷賣砂石需要運輸和出售,超哥就找到了小俞和小呂,由小俞負責幫助超哥開車跑腿、指揮交通、清理路面,小呂則以每車900元-1000元的價格收購超哥偷盜的砂石,隨后將其運輸到沙場賣掉,賺其中的差價。
直至案發,小俞和小呂參與盜竊金額達27萬余元,超哥和老趙參與盜竊金額達8萬余元,合計偷盜宕渣砂石達6700余噸。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盜竊公私財產終要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由新昌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小俞、小呂等人盜竊案,新昌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小俞、小呂等人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二年八個月不等,緩刑一年九個月至三年二個月不等,并處罰金二千元至三萬元不等。扣押、退繳在案的人民幣二十八萬余元均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檢察官提醒: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砂石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工程項目內挖出的砂石礦產資源,也不得擅自出售或倒賣,必須依法依規處理。路邊的石頭也是有“主”的,私自挖采會涉嫌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