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規范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交易秩序,整治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突出問題,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兩部委合力制定了《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作為資源型產業,砂石骨料行業發展在程度上受制于政策和主管部門態度。近些年,為了規范(砂石)礦產資源行業秩序,制定了一系列相關要求,包括獲取砂石產品須通過礦業權招拍掛、凈礦出讓等方式,保障競拍者利益。
然而,部分地區在礦權出讓競拍時,仍然有些限制條件,包括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交易:如,違規增加礦業權出讓前置資格審查內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經營者、非國有企業;阻礙、限制外地礦產品進入本地區等各種各樣的隱形條件,影響了礦業權出讓的公平公正性及商品市場的流通性。
緊緊圍繞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工作目標,聚焦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問題,兩部委印發工作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各地政府須建立相關機制,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另外,要通過整治具體問題,舉一反三,對本地區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進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的,根據權限修訂、廢止,或者提請本級人大、政府修訂或廢止。保障市場運行公平、公正、公開。
方案明確,各地要認真核查是否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其中,在礦業權交易方面,本次專項整治聚焦2023年1月1日以來全國礦產資源交易行為,重點治理以下問題:
(一)違反礦業權競爭性出讓的規定。包括違反礦產資源規劃、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規定,違規出讓礦業權;未落實全面推進礦業權競爭性出讓要求,對本應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礦業權,不進行競爭性出讓;超出規定允許的協議出讓范圍,違規協議出讓礦業權。
(二)設置不合理的礦業權出讓條件。違反市場監管總局等4部門《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協發〔2023〕53號)有關規定,違規設置不合理或歧視性的礦業權出讓條件,違規增加礦業權出讓前置資格審查內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經營者、非國有企業。
(三)干預經營主體銷售礦產品。以行政手段實施干預,限定交易、妨礙礦產品在地區之間自由流通。包括阻礙、限制外地礦產品進入本地區;實施嚴禁礦產品外運外銷,以行政權力阻止本地礦產品外流;設置相關許可或規定,對跨區銷售礦產品違規收取額外費用。
本年度專項整治工作分4個階段開展,具體如下:
(一)啟動部署,收集線索(2023年9月)。
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明確整治工作內容、步驟和要求,做好具體工作安排。在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門戶網站開設專欄,進一步暢通經營主體和各界反映問題渠道,及時收集相關問題線索。
(二)全面自查,及時整改(2023年9月—10月)。
各地嚴格按照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對轄區內涉及的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進行系統梳理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將把專欄收集的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問題線索以及電力領域綜合監管發現的相關問題轉有關地方核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在自查整改的基礎上,由各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分別牽頭形成自查報告于10月30日前報送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自查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礦產資源/電力市場運行基本情況、干預礦產資源/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情況、整改情況、下一步工作計劃和典型案例等。
(三)評估核查,鞏固成果(2023年11月)。
自然資源部組織部內有關司局對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來的自查報告進行分析,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過查閱資料、核查檔案、實地查看、工作座談等方式開展評估核查。各評估核查組于11月底前將核查情況、地方整改情況、下一步工作意見建議和典型案例等形成專項整治評估核查總結。
國家能源局組織派出機構,對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報來的自查報告進行分析,赴轄區內相關單位,通過查閱資料、實地查看、工作座談等方式開展評估核查。各派出機構于11月底前將核查情況、地方政府整改情況、下一步工作意見建議和典型案例等形成專項整治評估核查總結報國家能源局。
對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的重點區域,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將視情聯合開展評估核查。對應整改未整改的,或者進度緩慢、工作不實、效果不佳的,將在全國范圍內予以通報。
(四)全面總結,建立機制(2023年12月)。
各地要在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日常監管,防止違法違規行為反彈。要通過整治具體問題,舉一反三,對本地區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進行全面自查,發現問題的,根據權限修訂、廢止,或者提請本級人大、政府修訂或廢止。
自然資源部和國家能源局匯總梳理專項整治情況,根據情況適時選擇典型案例予以通報。形成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報告,總結專項整治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建立完善長效機制,重要情況報國務院。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各地、有關部門和派出機構要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責任擔當,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決策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促進構建新發展格局。
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礦產資源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地方能源(電力)主管部門負責電力市場化交易專項整治。自然資源部、國家能源局要加強指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二)扎實推進。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動員部署,組建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工作隊伍,精心組織實施。對發現的違法違規情況,要立行立改,并將整治情況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鞏固成果。各地在自查整改中要敢于直面問題,做到求真務實,全面系統梳理轄區內以行政手段干預礦產資源和電力市場化交易行為。在自查整改和評估核查中要結合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要求,敢于動真碰硬,全面掌握實際情況,及時發現和指出存在問題,制定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