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煤礦采掘接續緊張管控,有效防范化解煤礦系統性重大安全風險,日前,省應急廳制定了《強化煤礦采掘接續緊張管控工作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明確,要進一步從嚴管控煤礦采掘接續緊張,科學制定并嚴格落實礦井生產銜接規劃、計劃。加強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強化重大災害超前治理,高瓦斯及煤與瓦斯突出礦井要堅持先抽后建、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嚴格抽采達標評判,保證抽采效果,嚴禁擅自縮減災害治理時間、降低災害治理標準、減少災害治理措施等行為。要提升掘進工藝水平,強化上級公司或實際控股企業責任落實,煤礦上級公司或實際控股企業應根據所屬煤礦采掘、災害治理實際情況分年度或季度下達相關生產控制指標。要嚴格監管執法,嚴格落實聯系包保、駐礦盯守、安全巡查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