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繼續支持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工程。
財政部11日公布,中央財政支持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范圍較廣、屬于共同財政事權的重點區域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治理。以“三區四帶”重點生態地區為核心,聚焦生態區位重要、生態問題突出、嚴重影響人居環境的歷史遺留廢棄礦山,重點遴選相對集中連片、修復理念先進、工作基礎好、典型代表性強、具有復制推廣價值的項目,開展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示范,突出對國家重大戰略的生態支撐,著力提升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財政部強調,中央財政資金不得安排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符合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耕地保護紅線等國家管控要求的項目;有明確修復責任主體的項目;已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公園、廣場、雕塑等旅游設施,以及“盆景”工程等景觀工程建設;涉及審計、督察發現問題未有效整改的項目。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以下統稱省)擇優遴選申報項目。每個省申報項目不超過2個,每個項目總投資不低于5億元,實施期限為3年(2024-2026年)。申報項目區域應屬于政府治理責任的歷史遺留廢棄礦山,且治理面積不少于10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