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從貴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貴州省公安機關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3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破獲非法采礦類刑事案件23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377人。
新聞發布會現場 近年來,貴州無證開采、越界開采、私挖盜采等非法采礦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公安機關始終保持對非法采礦違法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切實維護貴州生態環境安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全面摸排,深挖擴線。全省公安機關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積極發動群眾監督舉報,全力拓寬情報線索來源。充分發動基層公安機關、屬地派出所、村支“兩委”等,對轄區內礦產企業、廢棄礦井礦山等逐一進行摸排,加強巡邏防護力度,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和案件線索。組織開展“舊案”回頭看,對曾因涉嫌非法采礦違法犯罪被行政處罰、刑事打擊的前科人員和近年來行政主管部門移交的案件線索逐一分析研判,從中起底深挖擴線。
突出重點、精準打擊。全省公安機關以“昆侖”行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打擊“洗洞”“洗坡”盜采金礦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為引領,緊盯礦產資源豐富區域,緊盯非法購買、運輸、使用民爆物品危險化學品違法犯罪,緊盯非法收購盜采礦產資源行為,堅持“全環節、全要素、全鏈條”打擊要求,持續加大對重大疑難案件督辦指導力度,堅決鏟除滋生非法采礦犯罪土壤。2023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共偵破公安部、省公安廳督辦案件46起。
強化協作,形成合力。省公安廳聯合省人民檢察院印發了《關于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和《貴州省公安機關辦理重大疑難案件聽取檢察機關意見建議工作規定的通知》,在重大疑難案件偵辦過程中及時聽取檢察機關意見,不斷提升公安執法和檢察監督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時會同國家礦山安監局貴州局、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建立了《貴州省礦山領域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辦法》《貴州省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行為銜接工作制度》等工作機制,實現了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銜接、高效處置,切實形成了打擊整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