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臨滄市河道非法采砂問題現已整改完成,現將有關情況公示如下:

一、問題描述
《水利部關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均明確規定,因河道清淤采砂的,應當編制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2023年5月現場調查發現,2019年以來,臨滄市在未編制采砂可行性論證報告的情況下,先后在南汀河禁采區內設置了30個清淤疏浚點,年計劃清淤采砂量高達208萬立方米,相當于可采區采砂量70%,現場砂石料沿河堆積如山,名為清淤疏浚、實為出讓河道采砂經營權。進一步調查發現,禁采區內83%的清淤采砂點位于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南汀河干流核心區內,導致部分河道及岸線被侵占破壞,對河流生態以及河勢造成影響。耿馬縣眾森砂業公司等企業超寬超深挖砂取料,眾森砂業公司石膏山下段在禁采期內違規采砂作業。耿馬縣還違反《風景名勝區條例》相關規定,在南汀河省級風景名勝區內以河道清淤名義設置4處采砂點。
二、整改目標
取締南汀河禁采區內違法采砂場點,依法全面規范臨滄市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確保河勢穩定和防洪安全、生態安全、航運安全、重要基礎設施安全。
三、整改情況
1.2024年1月23日至3月5日,全市開展河道采砂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全市河道采砂共整治點位125個,共清運侵占河道庫存砂料251.4萬立方米,修復河道88個,移除侵占河道生產加工設備61臺,全市共拆解無證采砂船舶74條。明確8個方面驗收標準,派出市級督導組進行組織驗收。
2.按照《云南省水利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水利廳關于加強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臨滄市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嚴格采砂管理,規范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
3.對耿馬縣眾森砂業公司等企業超寬超深挖砂取料、在禁采期內違規采砂作業問題依法進行查處,行政處罰2萬元。2024年以來全市共查處非法采砂案件56件,罰款92.98萬元,移交公安機關案件線索11件,刑事立案查處2件。
4.對有采砂任務的河湖,逐一落實河道采砂管理“四個責任人”,并上報水利部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5.臨滄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全面加強河道采砂規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運營模式統一化、生產加工園區化、砂石供應產業化、監督管理規范化”具體要求,全面依法規范臨滄市河道采砂。全面推行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單制度。
6.建立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涉漁工程落實生態補償措施管理臺賬,強化監督管理,南汀河下游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納入管理臺賬涉漁工程項目3個,南捧河四須鲃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涉漁工程項目6個。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南汀河下游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工作的實施方案》,加強對南汀河下游段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保護工作。
7.嚴格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有關規定,排查取締6個在南汀河風景名勝區內設置的清淤點,并按照土地性質進行復墾復綠。
四、驗收結論
2024年9月12日,在8縣(區)完成自查自驗的基礎上,市級驗收工作組召開驗收會議,對8縣(區)人民政府自查自驗情況以及臺賬資料等有關支撐依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理性進行了核查,認為8縣(區)人民政府的自查自驗結論真實準確,已完成整改,符合驗收銷號條件。
現將該問題整改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4年9月24日至29日),公示期間,若有異議,請向臨滄市水務局反映。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883- 2146074
臨滄市水務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