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持續嚴打的高壓態勢下,長江干流采砂管理秩序持續穩定向好。但在利益驅使下,一些不法分子將目光投向支流,打著“清淤疏浚”“河道綜合治理”的旗號,借“清淤工程”之名行采砂之實。
2023年6月,最高人民檢察院也發布了檢察公益訴訟協同推進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10個典型案例,“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督促整治袁河沿岸非法采砂行政公益訴訟案”便是其中之一。
2009年以來,潘某糾集宜春市袁州區西村鎮范某等10余人,借開辦休閑農莊的名義在浙贛鐵路與袁河河堤之間長期非法采砂,其在附近經營的砂石加工廠違法排放致使河道堵塞且嚴重污染環境。
非法采砂一直是國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的行為,但在暴利驅使下,時至今日,仍有人頂風作案,殊不知為生態帶來諸多“隱痛”。
中央環保督察曾多次點名非法采砂
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曾多次通報非法采砂問題。
早在2016年7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蘇省發現,洪澤湖、駱馬湖非法采砂屢禁不止,突破生態紅線區域管控要求,對南水北調東線工程、飲用水源安全及湖泊水生態環境造成威脅。
2017年7月,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湖南省反饋督察情況指出,湖南張家界大鯢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有非法采砂項目29個,由于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大鯢的天然出苗點較保護區成立之初大幅減少。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違規采砂問題突出,采砂作業不斷蠶食侵占濕地洲灘,越冬雁類重要棲息地雁子洲已被挖除約4000畝。
通江湖區鄱陽湖也曾因非法采砂遭受生態破壞。2018年10月,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向江西省反饋“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情況時指出,九江市42處采砂及堆砂點非法占用鄱陽湖岸線4018.5畝,九江市都昌縣、永修縣、廬山市等部分鄱陽湖采砂區超采問題突出,給鄱陽湖生態帶來不良影響和破壞。
就在同一批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中,“河南省平頂山市魯山縣在水源保護區以疏浚之名行采砂之實”被作為督察典型案例進行通報,多年以來,魯山縣對屬于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的沙河保護不力,非法采砂行為屢禁不絕,給河流水生態造成重大影響。
同樣的案例也發生在了青海省。2019年7月-8月,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青海省發現,果洛州瑪沁縣格曲河防洪治理工程以疏浚河道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實,當地政府及相關部門對此熟視無睹;達日縣吉邁鎮滿恰溝采砂場擅自占用天然草場110余畝,違法侵占吉邁河道,生態破壞嚴重,環境影響突出。
2021年9月,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通報“四川省南充市流域監管不力 嘉陵江南充段生態環境問題突出”典型案例指出,南充市嘉陵江流域保護工作不力,違規采砂等問題長期存在。大量違規采砂活動導致嘉陵江河床受損,水體自凈能力下降,魚類生存環境遭到破壞。
損害岸線、破壞河道生態、影響水文水質……可以說,非法采砂帶來了多重負面影響。
非法采砂到底對生態造成何種影響?
業內專家指出:“河砂是保持河勢穩定的基本要素。無序超量采砂破壞河道演變自然規律,影響河勢穩定,可能造成以下后果:一是河道堤岸崩塌、河床形態發生急劇變化,危及堤防安全。二是破壞水生生物棲息地和產卵場,超量的采砂船只及采砂作業系統影響洄游魚類的正常洄游,對水生生物棲息繁殖條件產生較大破壞和影響,造成水生態系統功能退化、水生生物資源種類及數量減少、生物多樣性下降。三是造成部分河道河勢、水流流態及水位變化大,影響航運安全。四是對供水安全造成威脅。”
2016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非法采礦、破壞性采礦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臺,規定未依據有關規定取得相關許可證,在河道管理范圍內采砂,情節嚴重的,以非法采礦罪定罪處罰。這為維護生態河湖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1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開始施行,對非法采砂行為作出明確規定:沒收違法所得以及用于違法活動的船舶、設備、工具,并處貨值金額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不足十萬元的,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
據報道,2022年,公安部組織長江流域11省(市)和長江航運公安機關深入開展打擊長江非法采砂犯罪專項行動,偵破此類案件270余起,打掉犯罪團伙90余個,查扣非法采砂、運砂船舶190余艘,查實涉案江砂220余萬噸,涉案金額3.2億元。
隨著經濟復蘇,砂石需求可能增長,但需防范暴利驅使下非法采砂行為反彈。
專家建議,應遵守法律規定、符合規劃要求、按照監管制度,合法合規進行采砂,以“保護優先、科學規劃、規范許可、有效監管、確保安全”原則有序可控地進行采砂行為。
“河道采砂必須嚴格按照許可的作業方式開采,不得超范圍、超深度、超功率、超船數、超期限、超許可量,采砂結束后及時撤離采砂船和機具、平復河床。”專家指出,堆砂場應設置在河道管理范圍以外,確需設置在河道管理范圍內的,應符合岸線規劃,并按有關規定辦理批準手續。同時,積極探索推行河道砂石采運管理單制度,強化采、運、銷全過程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