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發布公告,在企業自評、第三方評估、地(州、市)自然資源局推薦基礎上,經材料審核、實地抽查和社會公示,8家礦山被納入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
名單顯示,這8家礦山分別是新疆紫金鋅業有限公司新疆烏恰縣烏拉根鉛鋅礦、哈密天山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新疆哈密市白石頭礦區石灰巖礦、新疆焦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一九三〇煤礦、國網能源新疆準東煤電有限公司準東煤田大井礦區二號礦井、新疆北山礦業有限公司煤礦、新汶礦業集團(伊犁)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伊犁一號煤礦、徐礦集團新疆賽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六礦、和布克賽爾蒙古自治縣沙吉海煤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
截至目前,新疆共建成自治區級綠色礦山105家。

2024年10月16日,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準東露天煤礦,無人駕駛礦卡排隊運送剝離土方(資料圖片)。
綠色礦山是指在礦產資源開發全過程中,實行科學有序開采,對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擾動控制在可控制范圍內,使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相協調,具備礦區環境生態化、開采方式科學化、資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數字化和礦區社區和諧化特點的礦山。
近年來,新疆通過綠色礦山建設,礦區環境得到很大提升,對周邊地區的環境影響和破壞有效降低,部分礦山形成生態景觀,生態效益凸顯;先進技術、工藝和設備不斷更新,生產效率、資源綜合利用率及節能降耗水平不斷提升,礦山企業實現降本增效,經濟效益提升;礦山企業社會責任感增強,更多地服務礦區所在地經濟社會發展,社會效益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