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陜西局召開2月工作例會,重點部署當前礦山企業復工復產安全監察工作。
陜西局指出,當前,全省礦山企業已進入集中復工復產期,要督促礦山企業嚴格執行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認真開展復工復產前的自查自驗,組織各系統、各環節、各災種的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全覆蓋隱患排查,排查各系統主要設備運行情況,嚴防設備帶病運轉。做好職工教育培訓,重點對新工人、新轉崗、新技術人員開展專項培訓,確保人員滿足安全上崗條件。強化復工復產前各系統、設備調試運轉期間的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作業環境符合復工復產條件。
陜西局強調,要督促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復工復產驗收,切實負起監管責任。自行復工復產的煤礦,有上級公司的上級公司必須要全程參與驗收。監察執法處要提前掌握轄區礦山企業復工復產時間,及時會同監管部門逐礦跟進現場入井核查,災害嚴重的礦井由局領導帶隊進行入井核查,存在未嚴格執行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達不到安全生產條件、人員配備不符合要求、隱蔽致災因素普查治理不到位、重大災害治理不到位等情形的礦山企業,不得復工復產。要結合執法計劃對經屬地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和上級企業復工復產驗收通過的礦山進行抽查檢查,發現復工復產驗收工作違反程序、降低標準、把關不嚴、弄虛作假的,要責令推倒重來,并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發現一個縣(市、區)、一個企業有2座及以上礦山未履行驗收程序和標準的,要約談屬地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和上級企業主要負責人,督促對該地區和本企業所有礦山重新組織驗收,把牢復工復產安全關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