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準入退出標準。出臺礦山管理政策文件,從礦產資源規劃、生態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維度明確新建礦山準入標準,按照“禁采區關閉、限采區收縮、開采區集聚”的思路實施分區管理,推動礦山行業規模化、集約化發展。近三年,全縣礦山數量減少8.7%,綠色礦山占比達24%。 二是構建數智管理體系。搭建“智慧礦山”綜合管理平臺,構建“礦山監管、環境監測、運輸監控”三位一體數字化管理體系,通過功能設計、系統聯調、場景測試等手段集成共享有關部門數據,實現對全縣17個礦區統一智能化管理。 三是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創新“邊開采、邊治理、邊綠化”復綠模式,對生產礦山、裸露礦山實施覆土綠化工程,統籌推進礦山治理與植被恢復,促進開發保護協調發展,全縣礦山修復面積達7204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