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遵照國家環保部和天津市環保局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的相關要求,向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監測站提出關于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竣工環保驗收監測申請,開發區監測站協同本次驗收的監測協作單位“天津津濱華測產品檢測中心有限公司”一起赴項目現場,依據開發區環保局對該項目提出的環評批復要求,對該項目生產設施與環保設施的建設規模、運行狀況、環保管理制度的建設和落實情況進行了核查。現項目已通過開發區環保局環評驗收監測,特在美卓公司網站主頁進行公示。
一、項目建設概況
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簡稱美卓公司)于2002年在天津開發區洞庭路建廠,2008年整體搬遷至天津開發區渤海路11號,是美卓集團在華獨企業,從事礦山用顎式、圓錐式、移動式等破碎設備生產。
2011年7月美卓公司投資15萬元在現有廠區內建設《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2012年4月建成投產但未履行環評手續,于2012年8月委托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補做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2年8月3日通過天津開發區環境保護局批復(批復文件號:津開環評[2012]075號),該項目建設內容為:在現有裝配車間內東南部隔離出1個100㎡焊接區(裝配車間總建筑面積 4261.2㎡)進行HP錐式破碎機護板的焊接生產,設計每年為18臺HP錐式破碎機焊接護板,目前實際每年為10臺HP錐式破碎機焊接護板, 驗收期間安排焊接量達到設計焊接量的75%,滿足環保驗收對生產負荷的要求。
二、驗收監測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53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國家環保總局(現環保部)令13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國家環保總局(現環保部)文件環發[2000]38號《關于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04]58號《天津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津環保監測[2003]61號《關于印發(天津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管理辦法)的通知》
·津環保監測[2002]234號《關于下發(天津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技術要求)的通知》
·津環保監測[2007]57號《關于發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規范化技術要求)的通知》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天津市人民政府令[1999]第17號《天津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2012.8
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環保局文件,津開環評 [2012]075號"關于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環保驗收監測委托書》
·《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方案》
·美卓公司提供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基礎性技術資料及其它各種批復文件。
三、驗收監測結論
(一)、你公司投資15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萬元,占工程總投資的13.3%) 在現有廠區內建設《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裝配車間焊接室項目》,該項目建設內容為:在現有裝配車間內東南部隔離出1個100㎡焊接區(裝配車間總建筑面積4261.2㎡)進行HP錐式破碎機護板的焊接生產,設計每年為18臺HP錐式破碎機焊接護板,目前實際每年為 10臺HP錐式破碎機焊接護板, 驗收期間安排焊接量達到設計焊接量的75%,滿足環保驗收對生產負荷的要求。
(二)、該項目2012年4月建成投產但未履行環評手續,于2012年8月委托天津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院補做了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2年8月3日通過天津開發區環境保護局批復(批復文件號:津開環評[2012]075號),實際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使用。
(三)、本次環保驗收由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監測站和協作監測單位天津津濱華測產品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共同完成。天津津濱華測產品檢測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監測結果表明:該項目焊接工序中產生的含顆粒物廢氣經收集進入焊接煙塵除塵器處理后,通過高于裝配車間頂部的一根12m排氣筒有組織排放,排氣筒中顆粒物排放濃度兩周期監測最大值1.5mg/m³,排放速率兩周期監測最大值2.07×10-3kg/h,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該項目廠區廢水總排放口各項監測值分別是 pH7.12~7.37、懸浮物 114mg/l、化學需氧量 435mg/l、氨氮 15.7mg/l、總磷 2.52mg/l(pH為單次監測結果最大值、最小值范圍,無量綱,其他項目均為監測結果日均最大值)滿足天津市地方標準《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中規定的三級排放標準限值要求。該項目四側廠界噪聲排放晝間最大值62.4分貝,滿足國家標準《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l2348-2008)中3類區域晝間噪聲排放標準限值要求。
該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分別是廢水中化學需氧量出廠排放總量0.026t/a,經區域平衡削減后的環境排放增加量為0.005t/a,項目建成后全廠化學需氧量實際排放總量1.446t/a;氨氮出廠排放總量0.001t/a(即環境排放增加量),項目建成后全廠氨氮實際排放總量0.051t/a,滿足環評批復要求。
美卓礦機(天津)有限公司
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