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縣恰爾巴格鄉2014年12號砂石料場建筑用砂礦
巴國土資發【2015】176號
根據有關規定,巴楚縣國土資源局擬出讓巴楚縣恰爾巴格鄉2014年12號砂石料場建筑用砂礦進行公告
一、礦區概況
(一)位置,交通,自然地理
新疆巴楚縣恰爾巴格鄉2014年12號砂石料場建筑用砂礦,位于新疆巴楚縣東北方向約 35千米處的恰爾巴格鄉10村,有簡易公路直達礦區,交通方便,行政區劃屬巴楚縣管轄。中心地理坐標:東經 78度 55分 33秒,北緯 39度 53分 20秒。
(二)采礦權設置
新疆巴楚縣恰爾巴格鄉2014年12號砂石料場建筑用砂礦由新疆巴楚縣國土資源局批準劃定礦區范圍,礦區面積0.042平方千米,開采深度3米,起點標高1107米,終止標高1104米。
二、競買人資格及有關要求
(一)競買申請人營業執照注冊資金(實收資本)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銀行出具的不低于50萬元人民幣的資金證明。
(二)在五年內沒有競買違約的行為。
(三)競買申請人在公告規定的報名申請期限內持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明及其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以上證件須驗原件,并提交加蓋單位公章復印件一式三份);銀行出具的資金證明原件等材料到喀什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辦理競買申請手續并獲取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
(四)屬河道采砂的礦山,競買人須持河道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河道采砂許可證》方可報名競買。
三、報名、掛牌報價時間及地點(北京時間)
(一)公示報名時間: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4月10日19時止;競買保證金到帳時間為2016年4月10日19時以前,逾期不予受理。 掛牌競價時間: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0日; 地點:新疆喀什地區喀什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二)揭牌成交簽字儀式時間、地點 時間:2016年4月21日上午10:00至19:30時;(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地點:新疆喀什市國土資源局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如掛牌前只有一個意向者參加競買,并報價不低于公開出讓起始價,方可揭牌;有兩個意向者參加競買,采取現場競價的方式進行競買;有三個意向者參加競買,直接轉入拍賣程序。
四、風險提示
(一)本次出讓的采礦權礦種屬于不辦理探礦權直接出讓采礦權類礦產,出讓區地質工作程度低,礦山的儲量、礦體賦存狀況、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時有誤差,競買人應認真考慮,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國土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二)競得人在礦產資源開采過程中因不可預見風險造成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三)競買人一經報價,即表示對出讓標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四)受讓人在領取采礦許可證后,只能依據出讓合同約定和采礦許可證載明的內容依法開采礦產資源。凡是不按照上述規定開采者,出讓人可依法吊銷其采礦許可證,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讓人自行承擔,出讓人概不負責,受讓人已繳納的采礦權價款不予退還,受讓人的經濟損失也不予補償。
(五)競得人因開采礦產資源工作的實際需要,涉及到林地、草場、水資源及環境保護等方面,應按有關規定向當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六)涉及河道采砂,需征得當地河道管理部門同意方可進行采礦。 五、本次采礦權公開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受讓人。
六、本次采礦權公開出讓事項如有變更,出讓人將于2016年4月10日前在相關媒體刊登變更公告,屆時以變更公告為準。
七、出讓礦山現場踏勘 本次出讓采礦權出讓不組織共同現場踏勘,競買人需到礦區現場踏勘的,與相關縣(市)國土資源局聯系自行安排前往,費用自理。
八、聯系方式 (喀什市人民政府網:喀什市國土資源局)及喀什日報
聯系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北側、行政審批局(二樓)
聯系人:張旭 白晶 (電話:0998-2572060、15894001666、18099566521
監督電話:0998-2958515(喀什地區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與地質環境科) 0998-5726223(巴楚縣國土資源局礦產資源開發管理與地質環境股)
咨詢電話:(0998) 5726223
主辦方:喀什地區國土資源局
承辦方:喀什市土地(礦產)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喀什市深喀大道北側,行政審批局(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