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延吉市政府與市內12家重點供熱企業簽訂了《2016年延吉市區域集中供熱企業環保工作目標責任狀》,要求各供熱企業在今年9月20日前,所有鍋爐需安裝完成脫硫除塵設施;所有鍋爐改造完成除塵設施,逾期未改正的,予以嚴肅處理。
現場,各供熱企業人員依次匯報目前各自企業鍋爐的脫硫設施、脫硝設施、在線監控設施安裝情況、料灰場遮覆蓋情況、建設項目補辦手續及申請驗收情況等具體的工作進展及目前面臨的主要問題。延吉住建、發改、工信等相關部門的分管領導宣讀落實國家環保部東北督查中心對延吉市各部門的要求。
責任狀上要求,各企業于今年9月20日之前,在所有鍋爐安裝完脫硫設施,使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所有鍋爐改造完成除塵設施,使排放的污染物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對煤堆、渣堆建設防風抑塵封閉措施;固體廢物(粉煤灰)產生單位和個人,必須采取防揚散、防流失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固體廢物(粉煤灰)。
區域集中供熱企業待以上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整改完畢,經現場驗收達標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重新審批和驗收。環保部門將于9月20日至9月30日,對上述區域集中供熱企業目標責任整改情況進行現場驗收。逾期未改正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相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延吉市環境保護局局長金星說, 近年來,延吉市不斷加大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在改善環境質量方面取得了顯著成績,得到了群眾的充分認可。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出重拳,往深里做、往實里做,確保延吉市的環境質量進一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