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市的鞍重股份(40.4 停牌,買入),上市剛剛三年后便淪為“閃電”賣殼族,在去年便籌劃起了借殼重組的買賣。然而,公司的賣殼計劃卻并不順利,在5月末公司及交易方分別先后收到了證監會的立案調查通知書,為鞍重股份的賣殼計劃蒙上了一層陰影。
交易雙方相繼被查
5月27日晚間,鞍重股份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立案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證監會將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同時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或其現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涉嫌違法違規正被證監會立案調查,不得非公開發行股票。
就在市場猜測此次立案調查是否會影響到鞍重股份的借殼重組時,在5月31日,鞍重股份再次發布公告稱,于5月28日收到浙江九好辦公服務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九好”)實際控制人郭叢軍的通知:浙江九好也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
公告顯示,鞍重股份的此次重組內容主要為,鞍重股份以截至評估基準日合法擁有的除2.29億元貨幣資金之外的全部資產和負債作為置出資產,與郭叢軍等12名交易對方合計持有的浙江九好100%股權作為置入資產中的等值部分進行置換,其余部分通過發行股份的形式收購,完成浙江九好的借殼。
上市三年成殼公司
據了解,鞍重股份主營業務為工礦用震動篩等機器設備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012年3月29日正式登陸深交所中小板,上市首年鞍重股份實現凈利潤6638萬元,這也是公司近幾年來的利潤最高點,此后凈利潤連續下滑,一年不如一年。
鞍重股份上市時,扣除發行費用共向市場募集了3.81億元的資金,而截至目前用于和公司主營相關的募投項目資金只花了約1.18億元,約占募集資金的31%,也就是說,公司上市募來的錢大部分都并沒有用于公司的主營業務。而當初預計的募投項目中兩個項目投產后每年預計增加5988萬元的凈利潤,但2015年年報顯示,2015年全年度,公司募投項目實現的收益僅僅只有260萬元,離當初預估的效應相差甚遠。
對于鞍重股份來說,公司從上市之初的年盈利6638萬元,變成現在扣非凈利潤虧損124萬元,業績連續下滑的殼公司,除了和市場整體環境較差有關,其實也和公司經營管理層對市場行情錯誤的預判有關。因為盲目的產能擴張,公司每年來資產減值損失就是個不小的成本,2015年年報顯示,公司報告期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為1428萬元,這對于本來毛利潤就越來越低的鞍重股份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投資者遭遇黑天鵝
在關注到證監會下達了《立案調查書》后,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也很快向鞍重股份下達了問詢函,主要針對的就是此次被調查對重組的影響,公司后續有什么樣的安排,并要求2016年6月6日前給予回復并對外公告。
投資者身份進行咨詢時,鞍重股份也表示,“公司停牌不會太久,完成了對監管層的回復后就會復牌”。不過,對于復牌后的股價表現,有市場人士表示擔憂。“公司和重組方相繼被查肯定利空重組,但是因為現在調查還沒有那么快出結果,如果公司對于監管層的問詢函回復中表示暫時無法預估重組是否能成功,則利空程度可能不是特別大,而其如果表示立即終止重組,則股價大幅承壓是在所難免的。”
隨后,咨詢相關法律人士,對方表示,因為被立案調查后公司就立即停牌,對于鞍重股份的投資者來說,目前持股的都是在公司被立案調查前買入股票的,在證監會正式下達行政處罰書后都可以向公司申請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