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域首次允許合法開采海砂,昨日,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啟動相關監管工作。

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展開“貼身”監管
海砂供廈門新機場建設使用
去年10月,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權和《海域使用權管理規定》、《福建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海域使用權辦法》、《國家海洋局關于全面實施以市場化方式出讓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的通知》的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同意,市海洋與漁業局首次決定以拍賣方式出讓廈門灣口海域海砂開采的海域使用權。
長期以來,我市海域禁止開采海砂,海砂開采需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據悉,經過審慎評估后,此次在廈門海域被選中采砂的這片“處女地”,面積為52平方公里,位于廈門灣口,距廈門島東南方向約55公里、金門島西南方向約15公里、東碇島以東約12公里。今年1月,廈門住宅集團通過公開招標競得首期約6.94平方公里的海域海砂開采使用權,據測算,首期競得海域可供開采的海砂約為4400萬方。依據招標方案,這些海砂將全部用于廈門新機場的建設。
海洋執法部門將嚴格監管
根據工程進度需要,中標單位已組織啟動廈門灣口海域海砂的試開采施工。昨日,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同時展開了“貼身”監管,以確保海域內海砂的合法、安全、正常開采。
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副支隊長陳明斌表示,海洋執法部門的執法監管重點是,要求施工單位禁止超區域施工,應采取相應的環保措施,減少泥沙等沉積物對周圍海域的影響,落實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
據悉,首期海砂開采海域使用權的出讓年期為2年,后期采砂區內符合開采條件的海域將陸續進行招拍掛,以此為相關工程籌集合法安全的砂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