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前德陽市水務局制定并印發《德陽市河道采砂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后,對在河道內非法采抽砂石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最高獎勵1萬元。
《辦法》規定舉報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獎勵為口頭表揚或者書面表揚。物質獎勵分三個等級:提供被舉報人的違法事實,但未提供證據,屬于三級舉報,給予500-800元獎勵;提供被舉報人的違法事實及證據,屬于二級舉報,給予800元--1500元獎勵;提供被舉報人的違法事實及證據,舉報事項經查證屬于重大水事違法行為,屬于一級舉報的,給予1500元——2000元物質獎勵;對行政處罰金額超過20000元的,超過部分按10給予獎勵,但最高不超過10000元。
據介紹,任何舉報人都有義務并有權對在河道內非法采抽砂石的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獲得舉報獎勵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實名舉報,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有明確的舉報對象、具體的違法事實;舉報事項事先未被水行政主管部門掌握;舉報事項經查證屬實并且已依法作出行政處罰。